Saturday, August 14, 2010

公共平台装空调外机楼上邻居把他告上法庭

  陈楠与吴俊林都住在成都高新区二环路南三段一小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去年11月,住楼上的陈楠把吴俊林告上法庭,原因是吴俊林在陈楠家屋外的平台上,私自装了一个中央空调外机。

  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吴俊林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除其在屋面平台上搭建的中央空调外机及钢架铁网等设施。

  去年夏天,居住在陈楠屋内的承租人找到他,提出屋外平台上的空调外机影响到了生活休息,想要退房。这时,陈楠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他找到安装空调外机的楼下邻居——兰花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俊林,要求拆除空调外机,却多次遭到拒绝。

  去年11月,陈楠将吴俊林和兰花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排除妨害,拆除安装在原告屋面平台上的空调外机,成都高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陈楠的房子是其父于2001年购买的,2006年,父亲把房子的所有权及屋外的花园、屋面平台的专有使用权一并转让给陈楠。

  陈楠诉称,其父买房时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与住宅门窗直接连通的屋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其父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价格,所以享有排他使用权。而那个装了空调外机的平台,就是与陈楠所有的房屋门窗相连的屋面平台,应该归自己所有。

  吴俊林把自己的房子交与兰花草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去年9月,公司在平台上安装了一个大功率中央空调外机,并罩了一个长方体钢架。

  吴俊林称,屋面平台是自己房屋的屋顶,并非陈楠所有,安装中央空调外机的行

  为是对自己房屋的合理使用,没有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屋面平台是建筑物的屋顶,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陈楠和吴俊林都是该楼房的业主,他们对屋面平台平等享有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果其中一方要占有使用,必须遵循共有权人的意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而案件中,兰花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俊林在原本共同所有的屋面平台上擅自安装中央空调外机,构成侵权。

  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兰花草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除其在屋面平台上搭建的中央空调外机及钢架铁网等设施。(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高新法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彭娅兴记者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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