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十一五”期间是北京机动车增长最快、交通投入最大、交通结构改善最明显、交通管理最有效、市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我市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承载能力,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疏堵工程初见成效。在机动车保有量由“十五”末的258万辆增加到目前的470多万辆过程中,交通发展基本适应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交通支持,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新中国60周年国庆庆典活动提供了交通保障。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城市交通压力日益增大,中心城在一些时段和区域交通拥堵较为严重。为实施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进一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城市交通实际,草拟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集中智慧、集思广益、献计献策缓解交通拥堵,现决定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9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信函方式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626室,邮政编码:100053
传真方式:(010)63012203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一直将交通作为全市工作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机动车由 2005年底的258万辆增加到目前的470多万辆过程中,较好维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交通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交通保障任务。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北京市机动车高速度增长,城市交通承载过大,中心城交通在一些时段和区域拥堵较为严重。现阶段交通拥堵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中心城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势头不相适应等问题,亟需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鉴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加强机动车总量调控并引导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做好“四个服务”,实现首都功能,推进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是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是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
三是减少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目前水平。
四是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三、综合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1.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
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加快重点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2.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
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落实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3.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4.全面推进中心城干道路网系统建设。
2012年底前,建成广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条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实现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改造完善建国门桥立交、万泉河桥立交等7个快速路网节点。规划建设核心区南北地下快速通道,2011年开工建设西二环、东二环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开工建设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铁路道口平改立等干道网瓶颈点段以及万寿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市干道网。建设完成一批人行过街设施。
5.加快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对中心城区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建设,市级给予项目总投资(含征地拆迁)30%的资金补助,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的断头路,实现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2012年底前重点建设中心城内雅宝路、动物园北路、香饵胡同西段、革新南路、东教场胡同、冰窖口胡同、煤市街、建国里一街、秀水河胡同、三丰胡同等道路200公里。
6.建设中心城5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
落实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并加快建设。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实行特许经营。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库)。
7.因地制宜建设20万个基本停车位。
由城区政府负责,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8.全面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市级干道公路网。
2015年前,新建改扩建478公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城市西北部客运通道京新高速公路(G7)、西北部货运通道110国道二期、西南部通道京昆高速公路(G5)、南部通道京台高速公路(G3)、西部通道109国道高速公路、东北部通道京秦高速公路和京密高速公路。同时,由产权单位负责,同步建设、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科技设备。国道全面实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加快支持新城和沟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公路建设,加快重点镇与高速公路联络线建设。完善郊区及乡村公路网络。
(三)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励公交出行。
9.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
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调整建设时序,以超常规的建设力度、一条线路一个指挥部和市、区联动,加快推进规划实施。2011年实现 2条新线分段开通。2015年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561公里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中心城占80%,并按2至2.5分钟发车间隔配备车辆。
10.改造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运营服务设施。
实施1号线、5号线、八通线、13号线的信号、供电、车辆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设备设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1号线、2号线、八通线、13号线加装安全门,更新1号线114辆电动客车,对1号线186辆旧车进行加装空调改造,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地铁1号线列车编组由6节扩大到7节,运能提高16%。增购354辆列车,实现地铁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高峰发车间隔2分钟,高峰时段运力分别提高12.5%、50%、25%、50%。
11.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
以中心城为重点,依托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和常规地面公交线路,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级换乘体系,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2011年底前建成阜石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完善朝阳路、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的道路设施条件,实现与其他车辆的物理隔离;加快建设广渠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重点在三环路等快速路、主干道及拥堵路段增加施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在公交港湾或公交线路集中的站点,根据实际需要施划公交专用道,方便公共电汽车进出站。新增、延长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提高地面公交运送速度,支持公交快速通行网络建设。
12.进一步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
在进出市区高峰客流集中的道路和长安街、三环路等主要道路上,合理调配低峰运力,减少低峰运营车次,提高道路、车辆的使用效率。增设小区延伸和区域袖珍线路,方便区域出行以及完善与轨道交通、公交干线的衔接。随着轨道交通线网的逐步完善和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投入使用,进一步优化市郊地面公交线网,分期分批将9字头地面公交线路在三环路或四环路外实现与轨道交通线路、市区地面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新增新能源公共电汽车2100辆。满足市民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乘车需求。
13.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
建成四惠、宋家庄、苹果园、北苑北、望京等9个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后沙峪、温泉、北七家等5处公交中心站,西红门、天宫院等25个首末站,2处保养场和2处充电站;永久地面公交场站建设力争实现70%以上。对10个线路多、客流量大的区域公交专用换乘设施进行改造,2011年实施公主坟、六里桥北里、大北窑、新发地桥北等四个地区换乘设施和40处公交港湾改造。
(四)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倡导绿色环保出行。
14.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以上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启动地铁4号线、5号线和八通线公共自行车试点,先期投入200余个站点、1万辆左右自行车,方便短途出行和公交接驳。在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等重点地区、重点大街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在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地面公交骨干线路的主要站点和枢纽站增设自行车停车设施。2012年底前在地铁6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西郊线等轨道交通线路沿线站点规划建设自行车停车场。“十二五”期间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接驳客运交通枢纽、地铁站和地面公交中心站。
15.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和鼓励单位开行班车。
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解决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问题,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和规范合乘出行,减少上下班小客车出行。
16.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实行低收费政策。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在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四环路外站点逐步增加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停车位达3万个以上。
17.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
加强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集中智慧,解决交通拥堵难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以及公益广告等,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将交通文明作为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地铁、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文明水平。通过开展“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8.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弹性工作制。
市、区属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合理使用。
19.合理调控小客车总量增长速度,缓解机动车总量过快增长。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在此基础上,在一段时期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和无偿的原则,合理调控单位和个人年度小客车增长速度,抑制小客车过快增长。
20.继续实施和完善高峰时段区域交通限行措施。
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加强外埠进京车辆管理,有效减少高峰时段中心城交通流量。必要时,实施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21.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
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三环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五环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研究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择机实施。
(六)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和运输服务水平。
22.实施疏堵工程,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
市政府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批办法,下放部分审批环节,通过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审定交通疏堵工程项目,相关部门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手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对既有道路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化平交路口、建设公交港湾等常规疏堵项目和区域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信号优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和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管理项目。制定开放使用地下环廊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实现中关村西区、金融街、奥林匹克公园地下环廊交通功能,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丽泽商务区地下环廊。
23.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以全面提高对全市路网运行的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目标,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运行协调指挥和管理系统。研究实行电子智能车牌的可行性。建立一批智能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建设停车泊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系统,逐步提高出租汽车预约叫车比例;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为交通出行提供动态信息服务。“十二五”期间,发展车载导航、移动信息终端,服务和引导出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备建设经费,统一由市财政安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备日常维护、运行的实际需求,科学核定管理维护费用,并根据数量、规模按比例逐年增加交通设施城维费和科技系统运维费。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和科技设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24.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对中关村、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等地区、交通枢纽以及重大交通节点、堵点,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按照单向行驶、单侧停车的原则,组织单行交通,逐步完善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交通组织,研究局部路段设置可变车道的可行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现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级,确保交通安全。2011年底前,完成中心城5240套交通标志、 600公里交通标线、924公里交通隔离护栏增设任务;建设1700处信号灯,并全部配建违法监测设备。加强对货车、黄标车、危化车等重点对象的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允许机场大巴、校车、班车通行公交专用道,新建400处公交信号优先系统,提高公交车辆运行效率,在公交车辆上新增1000套自动监测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
25.加强停车秩序和经营管理。
修订完善停车管理法规规章。加强停车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制定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26.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
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动态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务水平。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根据拥堵程度,划分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分级启动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大范围拥堵情况下,由市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
27.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体制,落实责任。
建立完善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主管副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城区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区县政府、市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征地拆迁、建设等4个阶段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推进。轨道交通、城市干道、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大型公共停车设施、高速公路和县道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由市级投资建设,区县政府为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城市次干路、支路,农村乡道、村道,老旧小区及胡同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由区县投资建设,市级给予资金补助。改革停车管理体制,强化区县属地停车管理责任。分期分批逐步统一公安交通管理体制,针对警力不足,增加交通民警编制。同时,根据各区县实际,由区县政府按照与交通民警1:2的比例招聘交通协管员,并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辅助管理作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28.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
分年度制定全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市、区县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区县、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