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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甘肃酒泉统战部原副部长受贿贪污被判16年

  新华网兰州12月25日电(记者 宋常青)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甘肃省酒泉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张剑峰受贿和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剑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剑峰在2006年2月到2007年7月担任酒泉市肃北县县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感谢费,借口“家中有事”向他人索贿,为他人招揽工程提供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人民币10.5万元,并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5万元。

  法院认为,张剑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同时伙同他人采取提高工程造价的手段,非法占有多支出的国家财物,构成贪污罪。

  法院一审判决张剑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上海闸北教育局原局长受审否认受贿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 闸北区原教育局副局长王一鹏涉嫌受贿案二审9月10日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王一鹏当庭否认受贿。该案证人即行贿人参加庭审,但对行贿过程多个细节表示“记不清”。

  此前,闸北法院一审此案,王一鹏被控受贿50万元,被判12年。但王一鹏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二中院。庭审时,王一鹏在回答控方和法官提问时,坚决表示自己没有受贿。庄某是该案的行贿人同时也是证人,她是通过音频参与庭审的。根据她的证言,2005年,她为了答谢时任闸北区教育局局长黄孟源、副局长王一鹏售卖地块之事,各向他们行贿50万元。

  由于庄某是王一鹏案的唯一证人,也是行贿人,庄某和王一鹏在法庭上质证。王一鹏表示,该地块签约时在2004年,自己也并非是签约的决定者。庄某如果是为了“答谢”他,为何要在1年多后拿50万现金来“答谢”已经退居二线的他?同时,从检察机关查证的情况看,也没有发现自己和家人账户中有50万现金的不正常出入情况。庄某则表示自己许多细节都记不清了。

  检察机关表示,对王一鹏辩护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明细的合法性表示质疑,因为刑事案件没有调查令。

  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件。

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山西焦煤集团原总经理涉嫌受贿120万受审

  中广网太原9月13日消息(记者李凡)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正厅级)受贿案,上周五在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05年,时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副总经理的高玉斌,受人请托为梁志刚(另案处理)在晋煤集团发运计划内电煤,后其安排时任晋煤集团运销处处长的李海明(另案处理)帮助梁志刚办理煤炭购销及发运事宜。2007—2009年,梁志刚连续三年以江苏溧阳昆仑热力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晋煤集团签订了每年15万吨计划内电煤的煤炭购销合同。为了感谢高玉斌和李海明的帮助,梁志刚2006年、2007年、2008年春节、中秋节前后和2009年春节期间分别7次送高玉斌人民币120万元,送李海刚人民币24万元,二人均用于个人支出。

Saturday, July 17, 2010

媒体称台“司法院长”因法官涉集体收贿案请辞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法官涉及集体收贿案一事,事件又有重大发展。“司法院长”赖英照16日已悄悄向马英九口头请辞,以示对此事件的负责态度。据了解,赖英照是当天上午在“高院”院长黄水通向他请辞之前,就已先行口头向马英九请辞“司法院长”一职,并尽速安排面见马英九,正式提出书面辞呈,以表达求去的决心。

  马英九未准辞 赖仍续恳请批准

  据了解,马英九目前未同意赖英照的请辞案,但赖英照仍将继续恳请马英九尽速准其辞职。

  据了解,赖英照认为,此一事件理应由他本人负起政治责任,没有理由让“高院”院长黄水通一人负责,因此,他已在7月16日上午向马英九表达坚辞之意。据了解,赖英照将再提出正式书面辞呈,待马英九同意他的请辞后,再处理黄水通的请辞案。

  台湾“高院”法官涉及集体贪渎案连日来引发轩然大波,由于此次法官涉及收贿案,其涉案人数和层级,均属历年来少见的,因此,引发外界对于多年来司法院推动司法改革的质疑,而检讨箭头也从台湾“高等法院”,逐渐指向上级机关的“司法院”。

  外界对于发生如此重大司法风纪事件,高院、乃至于“司法院”却无人负责颇有微词,且连日来已出现要求“司法院”高官负责的声浪。

  事实上,据了解,在发生高院法院涉及集体贪渎案之后,赖英照除表震怒外,也同时思考“请辞”的负责任态度来处理此事,但因事件案情不断延烧,赖英照一方面要督导所属善后,另一方面即等待请辞的时机。

  马英九若准辞 才会让黄水通辞

  在高院三法官等遭法院收押、“司法院”也对相关涉案法官完成行政处分后,赖英照认为该事件已处理告一段落,因此,16日上午约10时左右,口头向马英九提出“请辞‘司法院长’一职”。

  之后,大约11时,台湾“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也向赖英照请辞,但因赖已先向马英九请辞,因此,对于黄水通的请辞案才暂缓处理。

Wednesday, July 14, 2010

台湾3名高院法官涉嫌受贿被停职

  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因涉嫌收贿为前“立委”何智辉脱罪,今天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台湾高等法院随即对3人停职,并将召开自律委员会处置。

  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共同侦办司法官涉贪案,昨清晨搜索4名高院法官办公室,并拘提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4名司法官,及何智辉秘书谢燕贞、蔡光治的女性友人黄赖瑞珍,今天下午讯后将6人收押禁见。

  高院随即发出新闻稿,依照“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将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3人停职,并召开自律委员会,处置3人的行政责任。

  至于3名法官的承审案件,今天仍由同庭其它法官暂代。但高院表示,将尽速召开事务分配小组会议,将3名法官的案件适度分配给其它法官,不让民众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