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1, 2010

交通事故赔偿难 交警队里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 晁阳 实习生 白生良冯双)9月9日上午,随着交警支队会同碑林区政法委、司法局、人民法院,在碑林交警大队召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现场推进会的结束,同时也宣告了交警支队11个大队的事故调解室成立。今后除重大交通伤亡事故外,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本着自愿平等、和谐相处的原则,将在每一个交警大队一站式解决。

  记者在交警碑林大队进门口处看到:新成立的事故调解室和法庭设在同一个大房间,两个部门用一道墙壁隔开,各占地约10平方米。如果当事双方在第一个事故调解室达不成协议无法解决时,就会移到紧挨着的小法庭起诉,直到拿到判决书。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王海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通事故调解中的“三调联动”是指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高效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随后记者了解到,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在9月底前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开展,成立事故调解室和法庭;郊县交警大队在10底前成立事故调解室和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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