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 2010

洪灾坚守岗位 我国安全生产保障处初级阶段

  安全生产保障仍处初级阶段

  法制日报记者  杜晓  法制日报实习生 游垠   

  连日来普降暴雨让全国许多省份洪水肆虐,但仍有许多人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安全生产人身权益,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议题。

  “我们现在要求对重大隐患和险情要亲自组织排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部门和县乡政府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管制,洪水超过警戒水位和暴雨大风天气,要果断停运封航,加强码头巡查和船舶管理,杜绝违章超载行船现象的发生。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领导要坚持下井带班制度,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和矿井出现涌水量较大期间,要果断停产或限制生产,受灾或者停产矿井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凡有险情的尾矿库要一律停止使用。”一位地方安监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但是,中国地质大学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罗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指出:“现在许多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参与抗洪抢险都提出了基本安全保障要求。但总体而言,我们在洪涝灾害下的安全生产保障还只能说是处在初级建设阶段,很多规定尤其是预案的设置在科学性上还很不够。”

  记者注意到,在洪涝灾害大面积铺开之时,各地都纷纷出台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标准,内容大同小异。

  “安全生产,有规范、有标准这是基本的,但是仅仅有这些还不够。在抗洪抢险这种非常态时期的安全管理,单纯地靠法规标准是不能应对的,因为情况很复杂,瞬息万变。在组织管理上,需要有合理的程序和方案,这也是我们现在很缺乏的。装备设施上也需要保证,个人的也好、技术的也好,没有防护不能贸然行动。”罗云说,“没有技术手段上的保障,我们如何能跳下江河湖海去救人,以前我们讲见义勇为,现在需要的是见义智为。”

  罗云进一步指出,劳动者个人的意识也需要加强。“抗洪抢险的现场是很复杂的,救险人员的警觉性、自我保护的意识都要有,当然不是说你贪生怕死,面对险情不去冲,而是说必须首先保护好自己,只有保护了自己才能救援其他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业内人士指出,针对千变万化、极度险恶的汛情,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就需要提前制定预案。

  “必须完善相关预案。具体来说,是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出的预案必须做到科学、有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预案体系。”罗云说。

  但是,即便制定了预案也要避免另外一些情况的发生。

  “现在有的部门或者地方虽然有预案,但还是有不足:一个是很多预案在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上还很不够;另一个是这些预案在形式上存在,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没有按照预案行事,经常是以命令代替制度。”罗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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