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涉龙潭案购地弊案被判3年半 李界木29日到案服刑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因涉及龙潭购地弊案,被台湾“最高法院”判决3年6个月徒刑确定。宜兰地检署今天传唤李界木到案,并将他发交宜兰监狱执行。

  台湾“最高法院”11月11日就龙潭购地等案判决定谳。李界木被判3年6月徒刑确定。法院并判决应连带追缴李界木、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等人扣案共同犯罪所得927万余美元,以及未扣案的270万余美元。对于李界木执行部分,台北地检署嘱托宜兰地检署执行。

  宜兰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吉吉吉)慧表示,李界木下午在律师及妻子陪同下,准时到宜兰地检执行科报到,经检察官讯问后,下午5时5分发交宜兰监狱执行。

  李界木在侦讯时向检察官供称,他在龙潭案中收的新台币3000万元已在特侦组侦办期间缴回,若检方要连带追缴其他犯罪所得,他无力负担。(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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