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4, 2010

沈阳下发通报查处13名违规参与社会补课的教师

      新华社沈阳8月4日电(记者王莹)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政府纠风办下发《关于在职教师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处理情况的通报》,13名违规参与社会补课的教师被查处,大部分为重点学校教师。其中,11名公办学校教师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1名教师同时被禁止3年内晋升上一级职称,两名民办学校教师被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违规补课行为包括:沈阳市第一中学教师牛庆伟等9人违规参与了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沈阳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规定》,给予牛庆伟等行政记过处分,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其中,沈东中学教师王永新、张霞被解除聘用合同;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师王丽岩、关莹,沈阳市第二十中学教师白雪峰等3人违规参与了家长组织的社会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沈阳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规定》和《关于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补课的通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于洪区川江小学教师何淑彦及其爱人在家中违规对学生进行补课,经于洪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何淑彦行政记过处分,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晋升上一级职称资格。

      沈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参与社会补课,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损害了教育和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纠风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参与社会补课的决心和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教育,使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和影响,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投入到新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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