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4, 2010

谁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

  

谁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

  前天,在医院,中暑农民工王树昌因体温太高,温度计已无法正常读数郭绪雷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他们中有环卫工人,有农民工。人们追问,在高温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谁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生命安全?

  中暑身亡,接二连三

  7月30日,济南市闷热,最高气温达到了36℃。这天上午,一位至今还不知姓名的工友被发现倒在路边,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临床检查发现,病发前他曾在高温下工作。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人来认领他的遗体。

  8月2日,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邵明举告诉记者,继这名“无名氏”之后,医院又收治了多名中暑的劳动者,其中5人死亡,他们病发前都曾在高温下工作。在医院登记的“死亡原因”一栏都写着“中暑”二字。

  倒下的不仅有农民工,还有城市环卫工人。7月31日上午,正在清扫卫生的环卫工人闫师傅中暑晕倒,经抢救无效身亡。7月30日,中暑晕倒的济南环卫工人吴师傅和魏师傅被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8月1日凌晨,吴师傅离世。8月2日,魏师傅仍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

  来历不明,私了了之

  他们是谁?记者多方打探,仍然没有找到答案。在他们的病历上,“所在单位”一栏均写着“无”,最多只是在职业一栏中写上“工人”或是“农民工”字样。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多位当时曾陪同病人前来医院就诊的工友或是亲属,但均遭到拒绝。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记者车然说,他在8月2日上午曾和一位死亡农民工家属取得联系,对方承诺接受采访。但到中午,家属却说已经和用人单位达成了赔偿协议,希望他不要再去采访。记者联系山东省和济南市有关部门,没有得到确切答案。

  济南市民李惠女士说:“报纸上的消息大都是从医院得到的,至今没有一个政府管理部门站出来说话。难道这些人命就私下赔偿了事?还有那位‘无名氏’,难道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走了?”

  高温保护,纸上谈兵

  济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下发过一个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紧急通知,规定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施工工地须限时停工。但这个通知缺乏强制性。

  济南市城管局社会动员处负责人说,市城管局已要求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同时发放降温防暑物品。“各区局人、财、物都由区政府支配。市局如果发现问题,只能通报批评,缺乏进一步的惩戒手段。”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五部门2006年联合下发了一个通知,对保障高温下劳动者权益提出了要求。“但这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强制效应。”

  济南市人大代表、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说,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还是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条例还在“暂行”,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

  新华社记者陈尚营娄辰(据新华社济南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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