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7, 2010

假离婚案遭检举 花莲县长傅昆萁夫妻被起诉

  

假离婚案遭检举花莲县长傅昆萁夫妻被起诉

  花莲县长傅昆萁夫妇

  台海网8月28日讯 花莲县长傅昆萁去年任命“前妻”徐榛蔚为花莲副县长,遭人检举涉假离婚规避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范。全案经花莲地检署侦查终结后,昨天起诉。傅昆萁对此说,无法接受。

  傅昆萁在去年12月当选花莲县长后,任命“前妻”徐榛蔚担任副县长,遭人检举涉嫌抵触公务人员任用法和规避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范。

  傅昆萁随后对外表示两人已办理离婚手续,藉此强调副县长人事任命案并未违法。但全案经花莲地检署侦查终结后,检方在昨天依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将傅昆萁、徐榛蔚提起公诉。

  花莲地检署起诉书指出,傅昆萁夫妻两人明知并无离婚真意,却于去年12月18日签署离婚协议书,委由他人代为前往吉安乡户政事务所申办离婚登记。

  

  起诉书表示,这让不知情的承办人员误信为主、客观要件已具备而在户籍誊本上登载离婚事项,对于户籍机关管理的户政资料正确性造成损害。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表示,今年初“内政部”调查研商的结果认定,傅昆萁夫妻两人的离婚是民法上“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属于无效的假离婚。

  且傅昆萁在就职典礼时,与徐榛蔚牵手和分持吉祥物,共同向来宾和民众致谢,这种互动的情形,很难想像是离婚怨偶。

  起诉书中并认为,傅昆萁和徐榛蔚办理离婚登记后,徐榛蔚的户籍只是形式上迁移到隔壁住宅,两人还是与以往一样继续维持共同生活。

  副县长任命案虽因外界质疑撤销后,但两人仍出双入对共同参与县政或公益活动,并无一般离婚后,夫妻各自生活的情形,显然两人并无离婚真意。

  针对离婚案遭起诉的情形,傅昆萁表示抗议。他认为,“罪不及妻女,政治追杀至此”,他的罪在于“不听话、不低头”。

  傅昆萁指出,婚姻关系的存废是由当事人双方认定,法律明文规定得很清楚,并非行政权可以解释和认定,以政治介入司法,这种手法他完全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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