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河北省邱县聘请218名乡村“环保法官”保护环境

      新华社石家庄9月3日电(杨守勇、刘洪涛)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今年以来,河北省邱县在全县218个村聘请了218名乡村“环保法官”,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宣传讲解环保政策,阻止破坏环境行为及举报环境违法现象等。

      “原来村东口那个养鸡场,一到夏天,整天都散发着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儿,没想到前两天走到那个路口,不仅没味儿了,周边环境也收拾得干净了。”记者近日在邱县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大马卜村走访时,遇到该村村民李军,他所说的变化,源于该村聘请的乡村“环保法官”牛泽学。

      据介绍,邱县乡村“环保法官”由热爱环保工作、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威望较高的老党员或村干部担任,他们能够做到熟悉村情,以身作则,协调处理好村内的环保问题。这些“环保法官”均是在村民集体推荐的基础上,参加统一组织的环境知识政策考试合格,而后经过乡镇、县环保部门审核后确定的。

      邱县聘请的乡村“环保法官”主要职责是:入户宣传讲解国家环保政策,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发现有破坏环境的行为,主动上前劝止;如发现严重破坏环境的现象,单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环保局等主管部门举报。

      “环保法官”牛泽学说:“能为村里的环境做点事,我觉得光荣。把周边环境搞好了,有利于村民的身体健康。”

      截至目前,邱县218个村通过乡村“环保法官”协调处理的环保问题有267个,举报破坏环境的违法现象12次,大大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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