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依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
依据新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安装方式由原来的“放置”调整为现在的“粘贴”,便于从正面或侧面进行识别;同时,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对于其他类型车辆,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行驶车号牌仍为1张,但应当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
据了解,修订后机动车号牌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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