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岩)“差了我30个月的社保金呢。”的哥蒋士良从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新月公司)辞职后发现,该单位并没有为他交齐社保金。经核实选择,此案被选为本报“免费打官司”栏目今年免费代理的首个案例。昨天,经初步审查,西城法院受理此案。
蒋士良称,自己于2006年4月至2009年8月期间在新月公司担任出租车司机,随后正常离职。待业一年多后,他找到一份新工作。“我去西城区社保中心查询时才发现,原单位只给我缴了离职前那10个月的社保金。”他在新工作单位办理五险一金手续时遇到了问题,才得知新月公司并没有为其交齐社保金,而新月公司相关负责人只答应还其2300余元。
经过核实选择,本报和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将帮助蒋士良追索社保赔偿,此案成为免费打官司的今年首个案例。此案将由吴远保律师担任主任律师,并由关长军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昨天,办案律师来到西城区人民法院(南部),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等资料,提出诉讼,提出2万余元的赔偿诉讼请求。经初步审查,西城区人民法院接受起诉材料,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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