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4, 2010

政改之后:务实政治落地生根?

  政改之后:务实政治落地生根?

  文_叶健民

  政改方案通过后所引起的泛民内斗余波,实在令人始料不及。民主党以及由民间团体所组成的终极普选联盟,满以为千辛万苦争取回来的区议会改良方案,会得到泛民主派同道支持,不料却引来“引狼入室”、“黑箱作业”等唾骂,甚至有人怀疑民主党的政治诚信,指责与政府妥协便是“出卖民主”、“背信弃义”,连被视为民主运动大旗手的司徒华也不能幸免。泛民分裂,恐怕已成定局。

  港人的选择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必须沿民主化方向发展,是《基本法》所规定的。《基本法》第45条清楚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最终必须由普选产生。同样地,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按第68条也规定了“最终达致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所以,特区政府本身就有宪政责任去朝这方向逐步引入改革。

  本地民众对民主参与的渴求,自80年代开始与日俱增,要求加速政制民主化的声音也从未间断。曾荫权政府在2005年政改失败后,在去年11月再次启动政改程序,提出了新的区议会方案。整个方案的主轴,在于以民选区议员扩大现有政制的民主成分,以争取社会的支持。具体建议,是在2012年的立法会中,地区直选与功能组别议席各增5席,但后者则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而非增加由工商专业团体所产生的议席数目。至于行政长官,政府则建议选举委员会中现有4个界别(工商/金融、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处/教育及政界)各增100席,而政界新增议席则绝大部份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

  这个建议,骤眼看来较之于2005方案更为民主,因为2005年政府的建议容许由政府委任的区议员有权参与互选,晋身立法会。而更重要的是,全国人大也于2007年底议决特区政府可以分别于2017年及2020年落实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全面普选。然而,这个建议并不能全面满足港人的民主诉求,原因是本地民众最在意的是如何迈向最终的普选安排,而非单着眼于2012年的过渡安排。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如何推行?到了2020年如何全面取消功能组别?最终普选安排如何在提名、参选、投票三个环节做到合乎政治平等?这些都是个中关键。然而,特区政府一再强调并未获中央授权处理2012年以后政改安排,这也使整个讨论陷于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港人实质面临一个选择,就是在无法争取“路线图”的前提下,究竟是宁为玉碎不作瓦全,拒绝与政府就方案讨价还价,还是寸土必争,在种种限制下争取最理想的2012年安排,分阶段地争取终极理想。民主党与普选联选择了后者,主张以务实态度去钻政府方案的最大空子,争取最大的民主空间。民主党提出的区议会“改良方案”的反建议,主张把新增的5席区议员由区议员互选产生,改为由民选议员提名及参选,但最终交由全港320万选民投票产生。这种改动,将有关议席投票权由原先的400多名区议员扩大至全港选民,也超越了传统功能组别的小圈子选举的局限。

  这种改变,在推动下一步民主发展,有三层意义。首先,这种建议实质把这5席名义上为功能组别的议席,转化为相当开放的类直选议席,因而改变了立法会中原有直选与功能组别议席一比一比例(现时议席分布为30席直选议席、30席功能组别议席) 。到了2012年,直选加上类直选议席将增至40席(35席直选加上5席区议会类直选议席) 。那就是说,由选民不足20万选票投票产生的传统功能组别议席,其在整体立法会中的比例届时将会降至约四成(70席只占30席)。由全民选举产生的议员在议会上发挥更大的影响力,自然有利于进一步民主发展。

  第二,今次的改革也为未来的政改订下楷模。经过今次的改革,2016年的立法会任何改革建议,其民主成分就不能低于今次以实质扩大群众政治参与机会的方案,任何微调细补的改动,自然无法为公众所接受。

  最后,区议会改良方案客观地减低了传统功能组别的影响力,削弱了工商界的政治特权,要求民主的朋友,正好有机会以事实证明,即使立法会议席大多数由直选产生政治特权减少,实际上也无损议会运作,也无碍有效管治社会稳定。这种示范作用,自然有利于说服各方发展民主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正途,对以后争取全面普选也理应事半功倍。

  戏剧性的结局

  政改的突破点在于作为拥有最终否决权的中央政府,在关键时间接受了民主党方案,使事情出现了戏剧性的结局。什么原因促使了这种改变,局外人自然难以完全掌握,但如何维持特区的有效管治,肯定是中央决策的一个主要考虑因素。

  回归以来,香港民众对民主诉求坚定不移,中央政府也大概明白单靠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已不足以满足民情的要求。香港贫富悬殊日益严重,社会不满政府的情绪也不断滋长,而并非由大部分民众以开放投票选举产生的政府的权威也日渐受到挑战。对此,中央也意识到若政制不能向前走,特区管治危机只会愈深。由公民党和社民连发展的变相公投运动,更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政府求变的决心。诚然,有关选举的投票率出奇地低,也创下了本地立法会选举的最低纪录,但问题是政见偏激的社民连却是大赢家。2008年的选举中,社民连的全港得票总数为11万,但今次只在三区出选却能取得28万票。这股激进力量的骤然扩张,自然为特区政府管治带来变量。

  要响应这个改变,透过局部改革满足民情以削弱偏激诉求的社会基础无疑是一种上策。细心观察民主党的建议,实质对于特区的政治力量平衡的冲击也是极为有限。从以往立法会选举一贯反对派/建制派得票率的六四比例来看,即使增加了10席直选/类直选议席,泛民力量也不会因此有机会大张旗鼓力量暴增。换言之,接受这个改良建议,并不存在任何政治变天的风险。故此,中央政府在眼见特区政府原方案未能为市民所接受的情况下,权衡利害后对改良方案亮起绿灯,使政改出现了戏剧性的结果。

  中央希望以政改上的突破舒缓特区内的政治张力,以求一方面能为特区政府带来较为变松的环境去推行政务,另一方面也为自己带来更多时间去分析特区政府政制的长远发展路向。但是始料不及的是,政改方案的通过反而实时触及了特区内部更大的政治冲突。

  香港民主何处去?

  虽然多个民意调查都显示出大多数公众对区议会改良方案表示认同,但民主党却被其它泛民主派政党及不少青年团体攻击责骂,认为不应为这一个民主成分不高的改动放弃原则,委曲求全。这种观点认为接受了这种以扩大功能组别选民基础的改革办法,可能反而会合理化了这种不公平的政治制度,而导致这个“一人两票”(每位市民有一票投直选议席,另一票投功能组别议席)成为最终的普选模式。社民连更以此大造文章,直指民主党出卖民主背信弃义。这种批评意见,实情也非只局限于公社两党。

  部分人激烈的情绪反应,既反映出政改步伐并未完全符合港人民主诉求,也同时凸显公众对特区政府的怨愤。很多批评民主党的朋友,难以理解何以它要与这个在他们眼中只懂对工商巨贾偏袒有加,但对大众褔祉爱理不理,兼且施政失误频连的政府妥协共谋,以求寸进。

  但这种政治分歧的更深层意义,是反映出香港民主运动两条路线的鸿沟。民主党所主张的争取策略,重点在于扩展民主力量在议会中的发展空间,利用现有宪制框架下的每一个机会,以分阶段方式去为下一轮抗争奠下基础,凝聚力量。另一条路线主张维持政治张力,以各种社会运动形式去凸显社会矛盾,甚至不惜令政局陷于瘫痪状态,从而迫使中央政府在政改问题上作出更大的让步。两种诉求,追求民主终极目标相同但基本取向却南辕北辙。

  一个分歧在于政治动员可能性的评估。主张对抗路线的阵营认为,不断的抗争会令民众“觉醒”,积极投入运动之中,故此即使手段有时会过火,但也是在所难免。主张温和路线却对政治动员空间有所保留,他们认为即使民怨日深,但公众的着眼点还是在于民生方面多于政治议题。主张抗争的一派对温和派的怨愤,便在于后者提出的区议会改良方案,确实满足了一部分市民的要求,也因而舒缓了政府承受的政治压力,这样自然会削弱主张以抗争冲突为路线的社会基础。就如公民党的张超雄所言: “若没有‘改良方案’,旧的烂方案必定会被否决,而市民必会怒气冲天。”

  但更重要的分歧,在于如何看待所谓“维持张力”策略的代价。在温和派眼中,即使有能力再次号召50万人上街,这种策略也不一定值得鼓吹。

  换言之,要达致这种所谓大规模政治动员以逼使政府就范的策略,整个社会都要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施政瘫痪,管治失效,也许真的能令民怨沸腾,但这是否真的是市民所愿意见到?目标高尚,是否就有权不惜一切,以大众福祉作赌注?明显地,民主党与其它温和力量对这种主张断言拒绝,分道扬镳。

  温和路线得以彰显,有利于特区政府的长治久安,但民主党却因择善固执而付出了沉重的政治代价。这种路线能否成为香港社会的主流思想,仍是一个未知之数。务实路线能否落地生根,良性政治循环会否出现,取决于几个变数。

  短期而言,特区政府必须遵守承诺,在政改方案本地立法过程中尽量注入最多民主元素 (如一次过取消委任区议员制度、合理的提名及参选要求等)。否则,温和力量只会被指是欺骗公众的同谋,民情恐怕只会马上激化,而之前一切寻求政治和解的努力也只会被一笔勾销,特区政府以至温和主张的旗手民主党的诚信也会彻底破产。

  其次,民主党也要更清晰的民意走向证明其所主张的温和路线为公众所接受,而2011年的区议会选举及2012年的立法会选举为关键所在。能否保住该党现有的60多席区议员席位和立法会中的8票,又或者可否有所扩张,是这种务实态度能否成为香港主流民意的重要寒暑表。要是民主党不幸选举失利,激进声音自当更有恃无恐,肆意攻击。但最终温和路线能否走下去,始终在于能否说服市民务实变通才是最有效的争取民主发展的手段。故此真正的关键,在于中央政府能早日为特区的双普选发展定下清晰的路线图,以交待如何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走向终极目标。倘如此,两地的政治开明力量便能真正汇流互动,共创新局,彻底化解困扰特区政局多年的政改纷争,全面消弭两地政治矛盾。

  (作者为香港城市大学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副教授、终极普选联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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