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6, 2010

宁夏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将不得设置网吧

  中广网银川8月7日消息(记者廉军)宁夏将执行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政策。这是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的规定。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提出,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与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不依法经营、随意接纳未成年人有很大的关系,加强对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十分必要。

  据悉,对于违法在学校200米之内或居民楼内开设的网吧,《办法》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处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办法》提出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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