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8月21日消息(记者梁卫浩)福建省环保厅今天凌晨对“越权审批钢厂项目致海湾污染”的报道做出回应。
昨天,某媒体发表了“福建环保厅违规越权审批项目酿祸端”的报道。报道中说,原本波清浪白、鸟飞鱼跃,有碧海“鱼仓”和“闽东夏威夷”美誉的福建罗源湾,因为一座违规钢铁企业———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的入驻,变得乌烟瘴气,海水日渐浑浊,鱼虾死亡不断。短短一年多时间,这里养殖凋敝,旅游荒废。罗源湾生态几近崩溃,祸起陆源污染,但当地人士称,环评审批权“受污染”才是该区域生态岌岌可危的源头。
看到报道后,记者第一时间致电福建省环保厅厅长马承佳及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宁,希望进行采访。两位厅长回复说,正在处理事件,如有回应,将第一时间告知。
今天早上,记者接到环保厅电话,告知说省环保厅关于此事的回应已刊登在环保厅的网站上。记者看到,此文以问答方式,回应了报道中的多处指责。以下为回应全文:
问:该报道提到的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年产92万吨镍合金项目和福建德盛特钢有限公司年产82万吨不锈钢宽带异地搬迁项目越权审批问题是否属实?
答:关于个别媒体披露上述两个项目越权审批的报道,是失实的。我厅是依法依规审批上述两个项目的环评报告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分级审批管理。福建省环保厅(原福建省环保局)于2006年和2008年根据省级相关部门备案的项目行业类别和建设内容,分别审批了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年产92万吨镍合金项目和福建德盛特钢有限公司年产82万吨不锈钢宽带异地搬迁项目,其审批的依据是2004年12月2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文件。根据环发〔2004〕164号文件,上述两个项目的类型均不属于应由国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因此,我厅对上述两个项目的环评审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越权审批问题。
问:该报道提到的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55万吨镍合金项目和92万吨镍合金项目环评批复使用同一个文号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何?
答:德盛镍业镍合金项目生产规模原为年产55万吨,我厅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审查并审批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后,由于在项目开工前相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原55万吨镍合金项目规模变更至92万吨,原55万吨镍合金项目已经取消。因此环评单位按新的项目规模重新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后,我厅再次组织专家对92万吨镍合金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批复了该项目。所以报道中提到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和年产92万吨镍合金两个不同规模的建设项目,其环评审批在同一天内完成、降低了标准,这是不属实的。
关于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和年产92万吨镍合金两个项目环评文件用了同一个文号的问题。这是由于原55万吨镍合金项目环评批复后尚未建设,其规模即已变更为年产92万吨镍合金,原55万吨镍合金项目已不存在,其环评批文已经没有意义,我厅对原55万吨镍合金项目批文予以收回销毁,并在批复92万吨镍合金项目时沿用了原55万吨镍合金项目的环评批复文号,因此该项目使用同一文号、两个公文并行的情况并不存在。
问:罗源湾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答:福建省人民政府2005年2月28日发布的《福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明确:罗源湾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为三类区或四类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四类区(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不适用于水产养殖),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的三类标准。据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监测结果,上述两个项目运行以来,该区域近岸海域水质为三类,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长期以来,福建省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针对罗源湾的环境特点,逐年加大对周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控工作的力度,对上述两个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是严格的。开发罗源湾,发展临港工业,确实给罗源湾生态环境带来新的压力。当前需要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控污水排放,切实做好保护罗源湾海域生态环境的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问:既然该海域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那么该报道提到了2009年8月罗源县碧里乡鲍鱼死亡现象,其原因是什么?
答:2009年8月,罗源湾碧里海域曾出现了鲍鱼死亡现象。根据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等权威机构实地调查提交的调查结论表明:持续的高温导致鲍鱼消化盲囊上皮细胞均出现大量坏死现象、过密养殖、流水不畅、局部的缺氧是海区养殖鲍鱼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且企业污水排放口与报道中提到的鲍鱼死亡海域有十公里以上的距离,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都与罗源湾碧里海域出现鲍鱼死亡现象没有关联。对于此类问题,我们认为应采信行业权威机构的科学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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