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8月11日电(记者王圣志)安徽省近年来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体制,要求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义务教育服务学区,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实现了90%以上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努力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零障碍”。
安徽省教育厅出台政策,规定凡进城务工农民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明、务工证明,其随迁子女可以同城里的孩子一样,就近划片入学。必要时可先入学、后办手续,也可中途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安徽省教育厅还规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严禁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统一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缪富国说,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实行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
安徽省教育厅还将各地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情况纳入对各地的工作考核和日常的工作检查中,对执行政策不力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依据之一。同时对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安徽省省辖市市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定点就读的公办中小学校,已由2005年的133所增加到2009年的796所。截至去年底,全省有34万农民工子女进城(包括县城)上学。
从2008年开始,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打破户籍限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也可按照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据统计,2009年秋季,安徽省有9000多名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地参加中考,6000多名学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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