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 谭浩)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对金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以来,从总体上看,行为准则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了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活动的监管,推动了金融领域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为完善我国监管体系、规范金融从业人员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去年以来,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制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二类是规范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主要包括:银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等配套制度规定。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分为《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和《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对规范证券期货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在文明公正执法、遵守监管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及《实施细则》根据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严禁销售误导、理赔难和不正当竞争,坚决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对金融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贯彻执行行为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行业内金融机构提出了具体执行的新要求,即将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与部门绩效考察相结合,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与部门从业资格考试认证标准相结合,增强行为准则的权威性,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合同相结合,形成劳动处罚的依据;将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与本单位原有的规章制度相结合,形成有单位特色的行为准则体系。
通过此次检查,金融从业人员依法合规从业的意识得到增强,金融行业各机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机制建设得到改进,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银行业共有36个银监局、300个银监分局、3857家银行业法人机构和19.3万个营业网点参与了自查活动,覆盖面达100%。证监会各监管单位以深化监管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加大对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共制定和修订监管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廉政监督制度431项,2家交易所还制定了专属行为准则。保监会2009年至2010年6月共处罚保险机构1392家次,强化对法人机构的监管和对高管人员的约束,依法严格问责,共责令撤换高管人员1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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