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酒精含量超标准二倍多被行政拘留15日
南方日报讯(记者/夏小荔通讯员/陈冬生)昨日,记者从禅城警方获悉,前日,54岁的男子谭某醉酒驾驶,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97.9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超出醉酒驾车处罚标准的二倍多。禅城警方透露,这是禅城交警部门开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民警查获的酒精含量超标最严重的驾驶机动车案。
8月4日上午9时许,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陈金清对辖区各设卡点进行巡逻检查,途经佛西路涌口加油站对开路段时,发现一号牌为粤E27M68的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因受汽车鸣笛声惊吓,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陈金清立即将车停靠在意外事故现场的前方,并下车将驾驶员谭某(男,54岁,佛山禅城人)搀扶到道路旁休息。当陈金清走近谭某身旁时,发现司机双目半合半闭、神情略带恍惚,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陈金清遂对其进行人身自由控制,并呼叫辖区中队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经测试,谭某人体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谭某对民警的测试存在异议,并拒绝在测试检验纸上签名。为使驾驶人谭某心服口服,民警再次将其带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后经市一医院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谭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7.9mg/100ml,已超出醉酒驾车处罚标准的二倍多。谭某因醉酒驾驶、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未放置保险标志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分别处理合并执行的处罚,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处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5日,记扣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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