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深圳免除市民1年医保费用等惠民举措耗资8.7亿

深圳免除市民1年医保费用等惠民举措耗资8.7亿
建设宜居城市才是发展的最终目标。丁玎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叶明华)为庆祝深圳特区建设30周年,继日前决定向全体市民派发1500万张百元电话卡之后,深圳市政府继续大派民生“红包”:给予在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一次性补助200元,免除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一年的个人缴费费用……各项社保惠民举措昨日起正式开始推行。据悉,此次政府财政支出的费用共计8.7亿元,惠及人口超过1000万。

  200元综合医保补助30日前到账

  根据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发布的“增加市民福利的实施办法”规定,将给予深圳市2010年8月在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一次性补助200元,补助的款项于9月20日—30日发放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如果在9月份终止本人在深圳的医疗保险关系(申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终结手续),务必在办理医保关系终结时另行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或者请暂缓办理转保手续,待一次性补助到账后再行转保。参保人在2010年8月终止深圳综合医疗保险关系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综合医疗保险费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免农民工1年医保参保费

  为了确保这次民生“红包”真正一视同仁,惠及广大真正有需要的来深建设者,实施办法提出,免除深圳市在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10年9月—2011年8月参保期间的医保个人缴费费用,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不得扣取参保人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金额,单位缴费部分按原标准缴纳。

  根据深圳市社保局统计,截止7月底,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超过了1014万人,其中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数为533.6万人,综合医保210万人,住院医保203.4万人,少儿医保67万人。此举意味着,533多万农民工将可以免交一年医保费。

  困难居民住院医保补助提高到360元

  非从业居民的,尤其是困难居民的参保问题向来是社保部门关注的热点,从今年9月开始,这一部分参保人的补助标准也将提高。办法提出,从2010年9月起,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深圳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即参保人每月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参保补助16.67元;经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定属于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困难居民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60元,即参保人每月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参保补助30元,原有的参保缴费方式不变。

  补助过程中,财政补助实行实时抵扣的办法,即向本市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收缴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费时,仅向参保人收取应缴纳金额减去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

  少儿医保9月起并入住院医保,每人补助200元

  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了4年、惠及60万少年儿童的少儿医保将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少儿和大学生可以在2010年9月起自愿申请办理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增加普通门诊待遇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和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今年的缴费额为每人374元,其中个人缴纳174元,财政补助200元。

  深圳市社保局特意提醒,首次参保未能提供深圳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的参保人将不享受财政补助,374元缴费额由个人全部承担。市政府将在近期出台关于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公布具体的规定。对于在2010年9月1日前已参加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且在9月份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儿和大学生,其在9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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