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老板拖欠工资背后:劳动合同究竟束缚了谁?

  核心提示:海开发区某鞋料复合厂老板拖欠离职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多次协商讨薪均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搪塞。但引起记者注意的并不是这起工资纠纷,而帖中所称的一则入厂须知条款——“进厂一律不签劳动合同,愿意做就入厂”。

  【温州网·原创报道】“老板一直拖着不给我工资,那都是我的血汗钱。”一名来自湖北姓阮的工人,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委屈地诉说着自己近来遇到的烦心事。

  瓯海开发区某鞋料复合厂,是阮某辛苦工作了一年多的地方。7月20日,阮某离职,没有想到,离职一个多月,他竟然还拿不到当月应拿的1160元工资。而造成这些麻烦与尴尬的“罪魁祸首”竟是一条入厂须知——“进厂一律不签劳动合同,愿意做就入厂”。

  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离谱的协议,这场纠纷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就此事,记者进行调查采访。【网帖】

  未签合同 讨薪者多次要工钱被推拖

  据讨薪工人阮某介绍,在他进厂前,老板让其看一张入场须知,上面白纸黑字写着:1、进厂一律不签劳动合同,愿意做就入厂;2、如需辞工要提前两个月辞工离厂;3、离厂45天后才能拿到离职工资。阮某当时并无多想,就此入厂工作,没有想到因此引来了被拖欠工资的麻烦。

  7月20日,他从此鞋料复合厂离职,当时工厂并未发放他7月份的工钱。7月23日,他便到瓯海区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所进行投诉,打电话叫厂老板出来,但遭到拒绝。8月20日,他再次来到该厂,但老板一直拖到晚上7点多才去劳保所,事情无疾而终。8月28日,他电话到劳保所了解情况,只听说该厂老板应给多少就多少,却未见老板现身。

  “我现在已经找到新工作了,上班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和他耗,他就是一直拖着不给。”阮某说。据他表示,之前有十几名其他工人也遇到这样的情况,但是因为没有签合同的原因,加上没有时间等,就白白让自己的血汗钱溜走。

  工厂老板喊冤:他从来没来我这要钱

  8月30日,记者来到该工厂,关于这场纠纷,厂老板郭给出了另一个解释:“他从来没有来我这要过工钱,直接就跑到劳保所投诉,我都莫名其妙。”郭某表示,阮某去年进厂做转料工,在离职前的一段时间里,曾一个礼拜没打招呼就不来上班,重新回厂后出于老员工考虑就没做计较,但他接着又三、四天没来上班,然后就突然离职了。“他上班这样随心所欲,辞职要提早两个月说明也没说,很耽误工厂做工!”

  关于劳保所“三邀”一事,他表示,第一次他接到劳保所电话,因自己出门在外,不能及时到达;第二次,因为自己车子的问题,急着弄牌照事宜,到了下班时间才结束;第三次,则是阮某并没有出现。

  记者调查:二十多位工人签劳动协议的仅几位

  而关于那张神秘的《入场须知》,记者观察了办公室四周,一直未能见到。但据当时办公室一位工人透露,入厂时,他确实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记者问:“不签合同不怕没保障么?”该工人回答:“没想那么多,老板没提。”

  而郭老板对不签合同之事与记者打起了太极,表示不签合同是遵从员工的意愿。

  记者:“工人说没有签协议?”

  郭:“不签劳动合同对他们来说有好处的,想走就走。”

  记者:”为什么不签?”

  郭:“劳动合同不就是一张白纸么?工人想走的时候也不管你的,损失了多少还得厂子自己扛着,做工还是得靠诚信。”

  接着他出具了一份丁姓工人的劳动协议,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记者正准备细看时,郭某收回了合同,说并无可看的。据他介绍,厂中有三四名工人签了合同,而实际工人则有二十多人。

  关于这次纠纷事件,郭某昨日下午主动来到劳保所,表示可以支付阮某剩余工资。“一切都按规定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他(阮某)有时间就可以来劳保所协商。”

  小厂不签合同较为普遍

  瓯海区经济开发区劳保所所长祝某向记者介绍,瓯海开发区有758家企业,近12万的工人,每天都能接到大量的投诉。其中,不乏因未签合同而引起的劳资纠纷。他说:“在一些小厂中,不签合同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而这个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企业不签,另一个是员工不签。”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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