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2, 2010

消费者起诉嫌回收地沟油饭馆 欲唤起维权意识

  到法庭叫板地沟油

  王浩公经常光顾的一家连锁火锅店被曝涉嫌回收地沟油。于是,他“感到胃部不适,恐惧地沟油之危害,噩梦连连,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他因此向商家索赔百万元。这样的官司,胜算几何?

  作者: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钱小敏 记者 苏岭  发自广州

  地沟油被消费者推上了被告席。

  作为地沟油受害人的王浩公,把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及重庆胖妈烂火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8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地沟油”伤害

  王浩公是西安一名律师,自去年冬天起数次在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就餐。3月20日,《华商报》报道,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涉嫌使用地沟油。该报称,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设有泔水油回收装置;此外,现场查获的账单也表明该火锅店涉嫌回收地沟油。据此,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认为该店违反食品安全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次日,王浩公看到报道,并了解到地沟油的各种毒性及各种癌症数据。此后数日,他“感到胃部不适,恐惧地沟油之危害,夜不能寐,噩梦连连,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也在今年3月,武汉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炮轰地沟油:“中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随后,国家食药监局于3月19日发布紧急通知,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而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010年4月,王浩公起诉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及重庆胖妈烂火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认为其已构成侵权行为,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以惩治、打击相关的餐馆使用地沟油。

  对官司,王浩公充满信心。如果胜诉,他表示将把所获得的赔偿金捐献给国家,用于成立肠癌、胃癌等疾病治疗基金。

  为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王浩公向法庭递交了该店的餐饮发票,以及《华商报》的报道《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使用地沟油 已被停业整顿》。

  但重庆胖妈烂火锅的代理律师李华反驳:“最初的新闻报道只是说在厨房中有泔水油回收桶,并未说使用地沟油。西安市药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厨房处理废旧油脂的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并没有对火锅里有无地沟油进行检查。其次,地沟油的危害性是怎样的?虽然说地沟油中有黄曲霉素,但是该物质和身体的损害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目前并没有一个权威的科学研究报告给出明确的解答,因果关系难以认定。此外,王浩公提供的就餐发票上没有客户名称,而且他的身体健康也并没有因此受到伤害。”

  王浩公不认同这一观点。他认为根据《华商报》的报道和生活常识,可知重庆胖妈烂火锅将地沟油用于火锅中,如果该店未使用地沟油,其应举证说明地沟油的去向。而且即使火锅店证明其未使用地沟油,但是其在厨房生产地沟油本身就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至于餐饮发票上没有客户名称的问题,90%的餐饮发票都是定式发票,法院也已认可王浩公曾在重庆胖妈烂火锅店就餐。

  “这次诉讼是一次公益诉讼,我希望唤起民众的维权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王浩公同时表示。

  把柄很难抓

  此前,何东平称,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地沟油中的黄曲霉素更是一种烈性致癌物,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王浩公案使处理“地沟油”从行政处罚走向高额赔偿的民事诉讼。

  早在2004年10月31日,“地沟油”即已上了被告席。福建首例地沟油案被告人戴振节因触犯刑法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一被告人林福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8万元。

  然而,此次寻求民事诉讼解决的王浩公案,与福建“地沟油”案有所不同。要确切证明“地沟油”和身体损害之间存在联系,绝非易事。

  侵权法专家杨立新教授表示,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凭王浩公现有的证据还远远不够。

  与三聚氰胺不同,“地沟油”不是人们生活中的单一食品源,其中的有害物质不会在短时间内对人体造成损害,而是在人体内富集。当身体受到损害之后,受害者很难在地沟油和身体损害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链条,因此在诉讼中将面临证据不足的难题。这同时也是食品安全领域民事索赔的一大难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也指出,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存在多种介入性原因,因此很难确定究竟哪个因素是罪魁祸首。除非在大规模食品安全事故中,食品与损害之间关联度、可能性较大,才比较容易确认因果关系。对于一般有害食物,要证明食品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十分困难。

  在何东平炮轰“地沟油”时,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会长王瑞元已经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地沟油”根本不能食用。他介绍,“地沟油”在提炼过程中加了烧碱,不含黄曲霉素,可以达到国标,但“地沟油”却有“三高”:反式脂肪含量高、重金属含量高、胆固醇含量高。另外,由于食用油反复使用,油脂还发生了聚合和裂变,也对人体有害。

  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介绍,由于“地沟油”中含有重金属、油脂氧化物等,综合地看,地沟油的危害性绝不低于三聚氰胺,它完全可能导致亚健康、各种慢性疾病和癌症。

  监管令人忧

  无论王浩公案是否胜诉,“地沟油”现象短期内难有改观。

  王瑞元指出何东平所述为理论计算的数据,食物油不仅用于餐饮,还用于工业,生产食品,全国实际每年有几十万吨被食用。他分析,以北京为例,一年地沟油有2万-3万吨。这些“地沟油”部分做生物柴油、肥料、肥皂,最后每年可能流向餐桌约有2500吨。

  在全国围剿“地沟油”的3月,天津联合执法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多口管理,打击不力,反而没有一个部门能打到“要害”,泔水归卫生部门管,下水道归环保部门管,营业执照归工商部门管……

  中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健指出,新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也意味着政府开始着手整治地沟油。但是要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监管系统,尚需时日。

  傅亮则指出目前政府对地沟油的管理力度太弱,比如说虽然学界存在检测地沟油的方法,但是并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和支持。要禁绝地沟油,关键在于政府部门加大投入,与学术机构联合起来保障食用油的安全。

  王利明亦指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最重要的仍是政府的有效监管,政府必须加强并完善其监管职能。

  对于此案,被告代理律师李华说:“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食品监管部门已经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现在,民众和媒体关心的远不只是这个案子本身,更是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出了太多问题,民众很痛恨。”

  该案未当庭宣判,据称将于近期向西安市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提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后,作进一步审理。

  (实习生刘志毅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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