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冬季朝海丰三法院审窃案568件贼不同时间到哪儿作案有讲究
看!小偷一天真忙活
冬季夜长,适逢年底,又是贼出没的高峰期了。在12月的第二周,本市警方一周就抓获了各类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416人。
本报记者统计了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期间朝阳、海淀、丰台三家法院的盗窃案件,发现在全部568件案件中,发生在消费场所的盗窃案件数在4个月中均排在当月首位。这些消费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馆、早市/菜市场、网吧、KTV或者洗浴城等。
由此可见,随着年关将近,人们聚会或者置办年货次数增多,小偷们也就借机下手,“捞”个盆满钵盈回家过年。
本版撰文/记者那佳制图/肖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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