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0年成都市人民法院(1955年更名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成都法院依法公正和及时处理了大量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继前日、昨日成都中院通过成都商报公布“十大标志性事件”“十大代表性老照片”之后,今天将公布60年来成都法院十大影响性案件,醉驾肇事的孙伟铭、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被控犯罪等十案入选。这些案件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领域,意义重大,在成都乃至中国的司法进程中都有标杆性意义,有的案件还推动了中国的立法进程。
对于孙伟铭案的入选,法院指出,成都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引起了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空前关注和人们酒后不驾车意识的空前提高,推动了全国性的“酒后驾车”集中整治,促进了“醉酒驾驶”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
左成洪等造假酒危害公共安全案
该案的准确定性和依法严惩,严厉打击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案情:1983年,大邑县二轻工业供销公司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批准,在成都设立酒类批发部。吴自均通过私人关系,聘用左成洪为该批发部销售员。1985年,左成洪与吴自均签订合同,由左成洪承包该批发部的白酒经营业务。吴自均明知左成洪既无设备又无检测手段,就表示只要每月上缴800元,随便怎么搞都行。合同签订后,左成洪与被告人李永泰合伙经营,并由吴自均批准,将李永泰聘为该公司在成都的酒类批发部的推销员。
同年3~5月,左成洪和李永泰先后从大邑县社队企业局化工厂购得食用酒精20余吨,非法兑制“白酒”、“陈色酒”出售牟利。李永泰还托被告人谢麟帮助买酒精,谢先后向凤凰山化工厂一门市部、成都市金牛区建辅材料经营部联系购买酒精。经销人员均明确告诉他们出售的是工业用酒清,最后经左、李认可,由左决定购买建辅材料经营部出售的工业用酒精。
随后,左成洪和李永泰共用工业用酒精4160斤,加水兑成7800余斤,冒充“白酒”,售出1300余斤,致20余人饮用后甲醇中毒,其中死亡15人,伤残7人。
影响:该案的准确定性和依法严惩,严厉打击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北京周林频谱总公司行政处罚案
成都法院排除干扰,依法撤销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
案情:本案属于早期的行政案件,由于原告系当时全国知名企业,其聘请的诉讼代理人为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知名法律专家,因此案件一受理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案件审理面对各种压力,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判决撤销了被告的处罚决定,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由于被没收周林频谱仪数量多、金额巨大,应否赔、如何赔,成为当事人交锋的主要焦点之一,也是法院颇费思量的问题。经过大量的调查,结合关于国家赔偿法律原则的法律精神,法院确定了按没收成本价计算赔偿金的原则,最终作出赔偿近70万元的判决。
影响:一方是全国知名企业,一方是行政执法机关,成都法院排除干扰,依法撤销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该案既实现了胜败皆服的双赢效果,又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规范行政。
某证券公司虚假信息陈述赔偿案
我国首例股民因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诉求赔偿的新类型案件
案情:股民张玲培起诉称, 她购买的XX股价持续下跌,自己于2002年11月25日以每股6.75元将2000股XX股票全部抛出,因此遭受损失10842.8元。她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某证券公司赔偿自己这部分损失。
该证券公司表示,XX股票1997年6月上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尚未颁布实施,证券公司对XX的上市推荐行为不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后法院成功调解该案。
影响:该案作为我国首例股民因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诉求赔偿的新类型案件,也是我国首例通过诉讼内调解解决的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赔偿案。成都法院充分运用调解技巧圆满化解纠纷,并为同类案件的审理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其审理思路为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引发广泛争议的张德军案
该案的判决倡扬了见义勇为,奉献了中国示范性案例的又一经典
案情:2004年8月14日下午6点过,成华区人民塘村三组村民李文君骑自行车行至人民塘村民兴路童鞋厂附近时,被胡远辉、罗军驾驶摩托车“飞车”抢走金项链一根,胡、罗二人得手后当即驾车逃离。正在现场的张德军等7人听见李文君的惊呼后,分乘两辆汽车追赶。
在三环路龙潭寺立交桥,胡远辉所驾摩托车因车速太快,撞上了右侧立交桥护栏,罗军被当场摔在立交桥路面上造成重伤。失去控制的摩托车反弹又撞上了张德军驾驶的轿车右前侧,胡远辉被摔到桥下当场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定:因胡远辉、罗军二人抢夺的财物价值尚未达到刑事立案侦查的标准(不到1000元),张德军也不涉嫌犯罪,遂以治安案件结案。张德军等7人还被授予“成华区2004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罗军及胡远辉的亲属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未予立案。罗军及胡远辉的亲属又自诉到法院,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56余万元。成都中院终审判张德军无罪。
影响:“勇士”还是“罪犯”是围绕着张德军案的主要争议。法官坚守原则,辩法析理,认定没有证据证明张德军有撞击二人的行为,从而宣告张德军无罪。倡扬了见义勇为行为,奉献了中国示范性案例的又一经典。
西南地区首审洗钱犯罪案
该案也是我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后提供的最为重大的反洗钱犯罪的成功案例
案情:用高额利息做饵为银行拉存款,然后伪造印鉴从银行转走款项。用这种手法,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原成都市陆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江风、财务经理余海、总经理卢家强等15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续作案8起,涉案金额高达2.4亿元。
影响:该案的依法审判,既严惩了金融领域的洗钱犯罪,又促进了与国际反洗钱组织的合作,是西南地区法院审理洗钱犯罪案件的首例,也是我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后提供的最为重大的反洗钱犯罪的成功案例。
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肇事案
该案促进了“醉酒驾驶”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
案情:孙伟铭购车后,长期无证驾驶,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2008年12月14日,他在大量饮酒、无证驾车途中,先与同向行驶的轿车相撞后继续高速行驶,超速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与对向行驶的四辆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法院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也是国内首位因无证醉酒驾车肇事而获最高刑罚者,因此引起国内广泛关注。
影响:当醉酒驾车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时,成都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引起了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空前关注和人们安全驾车意识的空前提高。既促进了类案裁判标准的统一,推动了全国性的“酒后驾车”集中整治,也促进了“醉酒驾驶”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以上只是十大影响案件的部分)
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 实习生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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