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5, 2011

销售假烟万余条涉案男子被判刑

  明知是假冒伪劣香烟,仍予以销售。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伪劣香烟案件。林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去年1月,苏州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相城区某烟酒店售卖假冒伪劣香烟。该局立即展开行动,查获了一批假香烟,并牵出了在常熟销售伪劣产品的林某,在林某的出租屋内查获假烟一万余条。经审查,自2008年1月开始,林某就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从福建省云霄县购入伪劣卷烟运至常熟,并将购入的假烟销售给各香烟零售商。其涉案的香烟品种多样,包括“中华”“南京”“双喜”“黄鹤楼”等知名品牌,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法官提醒,涉案假烟均使用劣质材料,经不法商贩的小作坊加工,再以成品烟销售。如此大量的假烟流入市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对群众的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陈香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