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安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首先应为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无住房家庭,此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自治区、市及部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2、革命烈士家属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1-2级残疾、1-4级军残或1-4级伤残人员;4、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持书面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领取《实物配租申请表》,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向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实物配租申请表》,如实填写。
申请租金补贴: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持书面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向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如实填写。
本报记者 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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