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共涉及162个品种。
(3月8日《广州日报》)
N次降价不如一次医药分家 3月9日 张遇哲
广州日报一评
这已是发改委近7年来第27次下调药价,但老百姓仍普遍反映看病贵。政府政策善意缘何难以惠泽普通老百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乃症结所在。每当国家指定的药品降价后,就会陷于“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的尴尬境地,成为名副其实的“降价死”。此前有媒体报道,杭州市某平价大药房,开业3年间3000多种药品因降价没了踪影。
这一怪圈值得反思。一言以蔽之,单纯降价行为没有真正触及看病贵的根源,即“以药养医”的体制。在这一体制下,药品的高利润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医生开药拿提成的潜规则大行其道。医疗机构、医生和药企通过药品销售构成利益联合体。当下调药价损害到他们的共同利益时,就会极尽能事加以抵制。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没有权力制止企业停产降价药的做法。靠下调药价为看病贵减负的美好愿景,不可能通过政策层面的小修小补予以实现。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N次下调药价,不如一次医药分家。唯有打破以药养医的传统体制,斩断寄生在药品利润上的利益链条,遏制医生用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利益冲动,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看病贵的局面,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将在县一级做到医药分开。期待公立医院改革的提速,“医药分家”做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早日全面推广,缓解更多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现代快报再评
医药分家是治理看病贵的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评论中举例杭州市某平价大药房,恰恰说明这家践行医药分家的药房出现了“逆市场”结果。
现有格局下,药品供应及销售都是审批制下的产物,虽然涉及医疗卫生确有必要审批,但审批的门槛如果不是基于技术而是其他因素,就很容易导致变相垄断。分家前,药企和医院垄断生产和销售环节;分家后,药企依然垄断供应,只是销售垄断权从医院转移到药房,整个药品垄断格局不会根本改变。
医药分家时,医药监管部门应宽严相济。宽,指销售环节,降低非技术因素审批门槛,让市场上多一些药房竞争;严,指对药企,对同等疗效的药品,如果没有核心技术的发明创造,就应控制其审批,以免其以新药名义偷梁换柱,“软抵抗”。如此分家,才分得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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