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一辆崭新的红旗轿车被小偷残忍地“开膛剖肚”、“大卸八块”后,以“敞篷车”的模样推入河塘中。车主黄先生找到丢失的爱车时,车早已无车样。痛心伤感了近一年,近日,黄先生意外接到南京建邺区法院的通知:小偷受审时悔过退赔了他3000元。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小偷把我车子‘开膛’成那样,还会赔我钱呢。”昨日,被盗车主黄先生从老家山东特意赶到南京,从建邺区法院法官王生奇手中接过小偷退赔的3000元钱,激动得连称“没想到”。提及一年前的爱车丢失事件,黄先生至今仍心痛不已:“我的新车子啊!好好的,到了小偷手里,最后成了一堆废铁。”
黄先生表示,2009年9月16日晚23时许,他将自己的红旗轿车停在山东省苍山县城。第二天一早起来,发现车子没有了,地上留下一堆零碎的铁皮和螺钉。根据碎铁皮的颜色,黄先生判断自己汽车一定被人“肢解”了,他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果不其然,不久,他的汽车被人从河塘中捞出。再见爱车,黄先生已全然认不出来:“小偷太可恶了!汽车里的‘肠肠肚肚’全部被拆走了,车子里面空了。”
为了找到凶手,此后半年多,黄先生频频到公安部门询问,但始终没有消息。就在黄先生已近绝望时,小偷刘某流窜到南京建邺区作案时被警方抓获。刘某被抓后如实交待,他在山东苍山县城作案时,曾窃得红旗汽车一辆,并拆卸车辆部分零配件变卖,并将车辆推入河塘销毁。
刘某盗窃汽车案件被起诉至南京建邺区法院后,刘某及其家人向承办此案的王生奇法官表示,他们愿意退赔部分赃款给受害人。由于刘某退赔的钱款有限,而他在全国各地流窜作案,犯罪数额巨大,受害人众多,刘某亲属退赔了部分赃款后,这些钱如何分配给受害人成了难题。主审此案的王法官决定将刘某退赔钱款按照比例予以发还。
昨日,包括黄先生在内的来自全国各地被害人顶着烈日赶至建邺法院,拿到了赔偿款。不少被害人拉着王法官的手,反复念叨着没想到自己失窃的车子能够在南京得到赔偿。为了感谢法官没有区别对待“外地人”,来自山东的黄先生还特意请人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王法官。
作者:建刑 王志红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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