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7, 2010

吉林出台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安置办法

  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7日电(记者刘毅非、褚晓亮)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为使洪水冲毁房屋的受灾群众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吉林省政府经研究提出了因灾倒塌房屋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安置办法,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灾群众利用子女、亲友等各种社会关系,临时解决居住问题,由政府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450元。

  目前,吉林省已利用学校、乡镇政府办公室、福利机构等地,设立了临时集中安置点403个,集中安置了13万人。同时,也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受灾群众临时居住问题。

  按照吉林省制定的办法,将提倡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接收倒塌房屋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对以家庭为单位整体接收且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城乡居民,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充分利用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空余能力,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安置部分无法投亲靠友的老年人或残疾人临时居住;发挥城市养老机构包括民营养老机构的作用,收纳部分老年受灾群众,对于接收超过10人以上的民营养老机构,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

  此外,吉林省还提出,对有能力找到房源的受灾群众,以最长到明年6月份为期限,由当地政府发放住房补贴,农村每户每月200-300元,城镇每户每月400-5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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