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4, 2010

赔了家属26万 无责车主要求高速路经营方买单

  

赔了家属26万无责车主要求高速路经营方买单

  车祸发生的曲陆高速曲靖至黄泥堡部分路段,工人们正在在抓紧施工。记者 杨帆/摄

  宋先生认为,云南省曲陆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曲陆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重大损失。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日他将该开发公司告上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裁判。法院定于9月13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高速公路不允许行人上去,然而老人通过施工区域到达行车道上,与我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生了碰撞。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我没有责任和过错,但因死者家属的围攻我不得不协商赔付26万元。”宋先生认为,黄泥堡路段单幅车道围挡施工,且作为围挡的锥筒已经发黑失去了反光功能。他称,高速公路边的一些铁丝网护栏损坏严重,致使行人可以方便进入高速公路,正是由于曲陆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宋先生将老人撞死在路上,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开发公司来负责。

  “后来我和请来的律师一起再次来到曲陆高速公路上,发现高速路上不但有行人在行走,还有班车在路上停车上下客人。这样的管理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会失去生命。”宋先生说,这次起诉云南省曲陆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首先是讨回公道,其次是让他们重视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维护,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记者从曲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了解到,事发当天,他们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因为没有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损坏,他们做了记录后就返回了。据介绍,死者冯吉法当时进入高速公路施工区域,向在里面施工的女儿拿钥匙的,不料从施工区域走出穿越行车道时与车子发生了相撞。

  前天,记者沿着曲陆高速公路从曲靖来到黄泥堡路段,路边的铁丝水泥桩护栏确实有些地方有缺口及破损的情况,道路上有部分路段正在半幅封闭施工,工人们正在忙碌着。

  事发后,宋先生除了支付26万元赔偿款外,还支付了车辆鉴定费、尸检费、车辆救援费及停车费等共计2600元。他希望通过法院审理判云南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赔偿他26.26万元的损失。

  前天记者来到云南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表明身份和来意后,综合部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已经安排收费部在处理,正当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带记者去收费部时,办公室一中年男子起身气势汹汹地询问记者身份。“你是干什么的”记者又向其说明了身份和来意。“我们不接受采访,是谁说是我们的责任的”说完后,男子走出了办公室。(都市时报 记者朱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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