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宾9月8日电(胡程峰 徐伟) 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枪击宜宾卫星观测站哨兵、市政府保安并抢劫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被告人伍勇。经过当天的审理,主审法官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去年11月24日,伍勇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伍勇提出上诉。
被告人伍勇涉嫌于2008年11月11日、2009年2月23日两次持枪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站和宜宾南站收费站,系主犯。此外,警方查明:2003年9月11日,伍勇曾枪击宜宾卫星观测站哨兵和10月2日袭击宜宾市政府办公楼岗亭内的保安。经法医鉴定,哨兵张某某受伤程度为重伤。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法官赴宜宾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当日,法庭当场宣布伍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上午的审理过程先后通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护等环节,主审法官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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