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通报:公安部挂牌督办、当地警方侦破的“9·28”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一审宣判后,涉案13名被告人均未上诉。至此,这起案值上亿元,涉及福建、广东、江西、山西4个省份的特大制售假烟网络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这也是近年来龙岩警方侦破的首起制售假烟网络案
公安部督办,涉案假烟价值上亿元,涉及36种香烟品牌,13名被告人被判刑且全部服判。
这是近日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向《法治周末》通报的一起特大制售假烟网络案。
大篷车上的秘密
如此大案进入警方视野,完全是因为一次例行检查。
去年9月28日上午10时,一辆紧遮篷布的大货车驶入国道205线武平县岩前镇闽粤交界路段。此时,武平县公安局民警赖添明正在执行国庆安保任务,他示意大货车停车接受例行检查。
大货车停稳后,具有丰富路面执勤经验的赖添明发现篷布下所载货物高高竖起,车轮吃位却不紧,判断该车货物质量较轻。
驾驶员王某权、庹某霞称:车上装的是饼干、茶叶,还提供了一张货单。
然而,驾驶员言行中略带惊慌,眼神中透露出的不安,引起了赖添明的警觉。
“难道载的是什么违禁品?”赖添明立即示意其他民警上车检查货物。
就在此时,其中一名驾驶员庹某霞突然间撒腿逃跑,民警及时追击并将其控制住。
经初步检查,该车车厢尾部有小部分饼干,其余均为精心包装的卷烟,经清点,车上的卷烟有36种品牌成品卷烟和部分烟支共663件,初步估价为400余万元。
一起惊天制售假烟大案由此揭开序幕。
经过初步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权、庹某霞交代,他们是受广东省潮州市一名叫“老矮”的人所指派,从潮州市到福建省漳州市装上这批货物后,途经此处准备驶往广东省广州市。
案情重大,武平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侦查,同时将案情向龙岩市公安局报告。龙岩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听取了武平县烟草局的汇报后,也立即赶到武平进行协调本案工作。
专案组一时无法查明该假烟案件上线和下线的情况,警方决定引蛇出洞。此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权亦表示同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当晚,车主“老矮”及漳州的烟贩子多次拨打王某权的手机,王某权按照侦查员的指示,假称货车发动机坏了,要求他们派人来武平修理。
对方对此半信半疑,当晚10时许又用一个陌生的电话打给王某权,以探听虚实。
这个探听电话却让侦查员意外地获知,将又有一辆货车到漳州装载假烟,并途经上杭县、武平县运往广州。
专案组马上进行部门协调,决定在上杭、武平分两段拦截。
9月29日早晨7时许,在龙岩市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安排下,由谢某青、史某辉驾驶装有假冒、伪劣卷烟的货车行驶到上杭县城时,被上杭县公安局民警截获。
经查,货车上装有成品卷烟共33120条,价值人民币434万余元。
“一条龙”制售假烟网络
此前一天,专案组在对已抓获的嫌疑人进行审讯的同时,安排另一路民警连夜赶往漳州,直扑烟贩漳州窝点,展开抓捕工作。
9月29日上午11时,追捕组在龙岩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韶翔的统一指挥下,在龙海市某宾馆,一举抓获上线贩假烟犯罪嫌疑人蔡某林、林某德、林某标、蔡某平、林某申5人。
专案组通过审讯查明:该案系一起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细,集生产、运输、销售“一条龙”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
自2009年8月以来,蔡某林为牟取贩卖假烟的高额利润,组织其他犯罪疑人进行严密分工,分别负责联络、运输、装卸、伪装、探路等环节的任务,从福建省云霄县贩运假冒伪劣卷烟数十车到广州、深圳等地销售,案值达亿元以上,而被龙岩警方查获的两车假烟案值就达800余万元。
这个制售假烟犯罪团伙,由蔡某林负责联系运输车辆,林某德、林某标等工人装车、安排搬卸、伪装假冒伪劣卷烟,林某标负责记账,陈某和负责提供运输车辆,林某申负责运输。
2009年8月底,广东人张某彬组织蔡某林等人将假冒、伪劣卷烟从福建省云霄县运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贩卖。
2009年9月28日凌晨1时许,蔡某林联系王某权、庹某霞驾驶着货车到达漳浦县高速公路出入口将之前从云霄县运来的一车假冒、伪劣卷烟装车。
同日3时许,王某权、庹某霞按照蔡某林的电话指示,驾驶装载假冒、伪劣卷烟的赣C13195货车从龙海出发,同日10时许被武平县公安民警查获。
当日晚,陈某和指派林某申从福建省云霄县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到龙海市,后由林某德、林某标等人装车,由史某辉、谢某青驾驶,后被上杭县公安局民警截获。
经深挖发现,此案涉及福建、广东、江西、山西4个省份,案值巨大,案件复杂,犯罪嫌疑人众多。同年10月,该案由福建省公安厅上报公安部,最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公安部挂牌督办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指示,龙岩市公安局重新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韶翔为组长的龙岩“9·28”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在专案组的直接指挥下,在接下来的7个月时间,民警辗转福建省漳州市、厦门市,广东省潮安市、广州市,江西省鹰潭市,山西省长治市,获取了大量证据。
2010年春节刚过,专案组再次来到潮州,在潮州警方的配合下,查明提供贩假货车的潮州老板“老矮”的真实姓名叫章某广,潮州市潮安县人。已在2009年9月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潮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3月27日,专案组在漳州市抓获提供运输假烟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和。
5月10日,专案组成员长途跋涉前往山西省,经过不懈的努力,查明涉案货车因贩假烟到山西省被长治市公安局扣押的事实。
通过专案组的努力,查明本案犯罪嫌疑人共13人。
案件侦查结束,警方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此前,犯罪嫌疑人谢某青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罪嫌疑人史某辉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
8月6日,武平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蔡某林有期徒刑10年,罚金80万元;判处林某德有期徒刑10年,罚金80万元;判处林某标有期徒刑10年,罚金80万元。其他人也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据《法治周末》了解,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都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延伸阅读
销售假冒香烟日趋隐蔽化
近年来,各级烟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打假活动,尽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可为患已久的假烟案件打而不绝,不得不引人反思。
据了解,随着烟草、公安等部门打假协同力度的不断提升,卷烟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烟草市场打假的稽查力度和频率也在不断地增加,大大挤压了不法烟贩的生存空间,这样便迫使许多销售假冒香烟的非法人员纷纷转入地下,其作案手段、方法更趋多样化、隐蔽化,销售假冒香烟手段、方法的隐蔽及假冒香烟地下销售网络的家族化、组织化、严密化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日常查处带来一系列难题。
因此,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要多管齐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一个自觉防御体系。
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制假售假网络组织严密、隐蔽性强等特点,在打击制假的同时,要不断强化市场管理,不断提高市场控制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整顿卷烟市场秩序。
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新标准
2007年5月30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修改后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标准,此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文件对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作出明确定义:制售假烟网络是指非法生产、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烟草专卖品,联系紧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网络化特征的制售假烟违法犯罪团伙。根据上述定义,制售假烟网络案件被分为生产、销售(含运输)伪劣烟草专卖品的网络案件和非法经营烟叶、烟丝、卷烟辅料、烟机等烟草专卖品的网络案件两种类型。
修改后的网络案件标准各项指标更加具体:涉案金额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不少于100万元,包括现场查获的实物,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书证、鉴定结论等)能相互印证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货值金额;对窝点数量的规定则明确为非法生产、购进、储存、销售烟草专卖品涉及两个以上(含)环节,或者任一环节的经营场所不少于5个,或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车辆不少于3辆;人员数量规定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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