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湖南高院院长重视,一国家赔偿确认申诉被立案

  汉网消息(撰文/伍爱国)青年作家、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就一起国家赔偿确认申诉案撰文后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康为民院长实名举报,随后得到了康院长的高度重视。日前,申诉人成凤仙电话告诉葛树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将其再审申请予以立案。

   株洲市佳佑木业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等,被债权人杨自平、杨松华、张正西、汪佳强、卢源湘等人起诉至法院;2002年,‘株洲市佳佑木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8起被执行案件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后佳佑公司价值490余万元的财产被以155万元低价拍卖,导致债权人(原告)的权益被严重侵犯,并引发一离奇现象:申请执行人(原告)和被执行人(被告)一同控告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株洲市佳佑木业有限公司法人成佳佑的父亲成凤仙从自家财产被强制执行后,便几次向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但均被驳回,冲动的成凤仙甚至为此事而赴京上告,但无任何结果。

  2010年初,成凤仙向湖南省高院递交申诉书后省高院方面却无任何实质性答复,成凤仙一行数十人曾赶赴省高院“理论”,但仍无任何结果。愤慨至极的成凤仙准备再次赴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为此事上告。

  

湖南高院院长重视,一国家赔偿确认申诉被立案

  2010年4月、5月间,成凤仙的家人听朋友说北京有个叫葛树春的作家可以帮人撰稿实名举报法院法官违法,于是便打听到葛树春的电话,并和葛树春取得了联系,由于葛树春工作繁忙未及时赶赴湖南帮成凤仙举报该事。

  2010年8月18日,葛树春赶赴湖南邵阳举报一城管打人事件途经长沙,遂赶赴株洲对该事件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最后在湖南省会将成凤仙申诉上访事件撰文后,通过邮局特快专递的形式发送给湖南省高院院长等主要领导。

  “感谢你葛树春先生,我的案子通过你向湖南高院院长实名举报已经被再审立案,希望我的案子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成凤仙在电话里向葛树春表示。

  记者致电葛树春询问此事,葛则认为成凤仙涉访事件能够被湖南省高院正式立案,应完全感谢湖南省高院康为民院长,“我葛树春作为一个职业撰稿人、举报人和维权人仅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相关领导知晓这个事情,至于能不能被重视,事件能否最终解决,要取决于领导对舆论监督的重视程度,成凤仙涉访申诉事件能够被立案,最应感谢湖南省高院康为民院长的重视!”葛树春如是说!(法制新闻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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