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6, 2010

退休所长民房旁建私家厕所 相关部门称属违章建筑

  核心提示:日前,一网友在温网论坛发帖称,文成县一退休规划建设所所长李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文成县下垟乡下垟村私自将公共小巷建设成私家厕所,将巷后几户人家后门赌死。事件真相如何?记者展开了采访调查。

  

退休所长民房旁建私家厕所相关部门称属违章建筑

  图中右边为李家,左边为郑家,中间为违章建筑,箭头下方为水沟

  【温州网·原创报道】日前,一网友在温网论坛发帖称,文成县一退休规划建设所所长李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文成县下垟乡下垟村私自将公共小巷建设成私家厕所,将巷后几户人家后门赌死。希望《在线监督》栏目予以关注【网帖】。

  事件真相如何?记者展开了采访调查。

  厕所下的土地究竟属于谁?

  据了解,上图照片里右边的房子是李家的,左边的则是投诉者的。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两房子中间,新建了一长约4米,宽约90厘米的小房子,而这小房子便是李某建设中的厕所,厕所边上还有一条小水沟。

  据知情人透露,当年生产队分田地时,水沟和厕所所在的这块地都是分给李家的。李某说:“1980年我盖了房子,过了几年,她家(投诉者张女士)也盖房子,把墙砌在水沟的边上,她托人对我说,屋檐要伸出两条椽(见照片红圈处),盖上瓦片保护墙壁。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同意了。没有想到,现在竟然说是自己家的。”对于网帖上所说的情况,李某表示纯粹是诽谤。

  当记者问及土地属于谁时,投诉者张女士表示,厕所那原先是走廊,都是公共用地。她说:“以前大家去后山劳动都会经过李某家的走廊,现在,走廊被占了,大家只好绕道而行了。”张女士的儿子郑某则认为,地在他家屋檐下,就是他家的。

  对于土地的归属问题,下垟村的村长陈某说:“李家是属于第三大队,而郑家则是第二大队,土地是李家的,这个很明确的。”建厕所初衷只为生活方便点

  1987年,李某离开老家,进入县城工作。20年来,李某与其老伴一直住在大峃镇的公房里,并无自己的房产。直至今年6月份,该镇镇政府的楼房要维修,不能居住,李某与老伴只能搬出公房回到老家下垟村。

  李某说:“我这老家,以前建的,屋内根本没有厕所,连洗澡都成问题。我老婆跟了我这么久,结果还得跟我回老家住,弄得连个厕所都没有,每次都要去借用乡政府的卫生间。”李某显得有点委屈,但并不否认盖此厕所时并未经过审批。他表示,因为在山区,村里一般建点东西可以不审批,而他在自己地上建厕所只是为了生活能方便点。

  山区临时搭建建筑是否该审批

  张女士的儿子郑某说:“他这样占用通道、违章,他(李某)身为国家退休干部知法犯法。”

  然而,一些村民并不这样认为,纷纷表示,在他们山区,自家的后院搭建临时建筑,可以不用审批。

  该村陈村长透露,两家矛盾的焦点在于,李家厕所二楼的瓦檐与郑家的屋檐左右距离相接近,郑家认为厕所的屋檐水流到他家地上,为此不肯。 陈村长说:“我们也一直在协调,如果李家的水如果真的有流过去的话,看能不能盖上。说实在的,我们村里是没权力拆的,而且让他拆掉也说不过去。”

  据文成县规划建设局陈局长介绍,此类建房属违章行为,并不存在山区搭建临时建筑不必审批的说法。

   相关部门:该厕所属违章建筑 将拆除

  文成县规划建设局陈局长表示,此事局里已经记录,但按城乡规划法,乡村规划处理应在乡镇政府。

  文成县下垟乡黄书记向记者介绍,目前该事件正在走法律程序,他说:”既然有人举报了,现在就无条件拆除,一是自行拆除,二是强制拆除。”此外,黄书记表示,一般山区,一些村民附属建房不影响邻居的话,大家协商好了的,还是可以的。(记者 万培培 文成网记者 胡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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