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人大:中国所有法律部门都有民生视角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黄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10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所有法律部门都有一个民生视角,目的是要保护民生福祉,使大家生活得更幸福。

  信春鹰是在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作出以上表述的。他说,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回应社会的需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信春鹰表示,关于保障民生的立法,可能体现在不同的法律部门,如可能涉及到行政法、社会法、经济法。最多的、最大量的民生立法表现在社会法领域。

  信春鹰称,为了强化民生立法,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了社会法室,这也是加强社会立法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

  信春鹰说,现代化社会是一个规则的、秩序的、专业化的社会,权利、义务明确的社会,个人对自己的未来可计划、可预测的社会。这样一个社会要靠法律、法治来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建设一个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目标。

  她说,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和中国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公民权利的要求同步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