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民主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笑华认为,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一历史性成就,包含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几十年来为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凝结着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体智慧。可以说,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我们的行为也无时无刻不在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这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无论是举行立法听证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还是开展网络访谈、立法评估,都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对提高立法质量的执著。”

  本报特派记者 余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