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食品安全问题涉罪严禁以罚代刑

  

食品安全问题涉罪严禁以罚代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列为第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指出,这可以说抓住了一段时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从去年情况看,全年共查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这些违法违规活动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个环节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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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饲养禁用违禁药打击劣质食品食用油

  今年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详细列明了各个环节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畜禽饲养禁用违禁药

  在食用农产品环节,要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及在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取缔无证无照食品“黑窝点”

  在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要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非法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查处经销过期、有毒有害食品行为

  在食品流通环节,要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

  打击使用病死畜禽及劣质油等行为

  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个重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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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肉、添加剂、保健食品都成盯防重点

  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国将突出抓好6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

  1.乳制品

  将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2.食用油

  将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完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

  3.保健食品

  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等行为。加快制订保健食品监管法规。加快完善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功能声称评价、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等。

  4.鲜肉和肉制品

  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制定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地方性法规和监管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转包、租赁、出让定点资质行为。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

  5.食品添加剂

  及时公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检测方法。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6.酒类

  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快制订葡萄酒行业规划,完善行业标准。

  大手段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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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不良记录

  行业退出机制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要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工作安排强调,要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工作安排要求,要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指导监督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

  相关规定

  问题涉及犯罪

  严禁以罚代刑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要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修订《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

  工作安排指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评估、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稳妥、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费者恐慌和舆论负面炒作。

  同时,工作安排还明确,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县以上政府要建

  综合协调机制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工作安排要求,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以上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