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31, 2010

8种医闹行为将被追究刑责

  我省重点医院将建警务室

  云南省卫生厅近日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等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州市和省级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设立医院警务室,建立医警快速对接机制,提高防范能力,各地医院要在年底前启动“平安医院”建设。

  而昆明市在《关于解决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发生医患纠纷后,聚众占据医院寻衅滋事,威胁殴打医生,在医院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以尸体相要挟等8种医闹行为,将被视为涉嫌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及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发生医疗争议时医患双方可通过3种正常途径来解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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