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1, 2010

扔了个烟头 被罚50元

  “我只是丢了个烟头,就要罚50元,这个烟抽贵了!”李先生昨日在昆明火车站站前广场丢了个烟头,被一旁的城管执法人员处以了50元的罚款,他质疑罚款过高的同时,也怀疑遭遇了城管的“埋伏”。

  李先生回忆,昨日上午11时,他刚下火车,一出站台便点燃香烟。走到站前广场时,随手将抽完的烟头丢在地上。没想到,烟头刚刚落地,旁边就冲出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称李先生的举动属于不文明行为,要罚款50元。

  “我们打工的一天都挣不到50元啊,让我捡起来不就行了。”虽然十分心疼,但李先生还是缴了罚款。不过李先生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冤,他知道乱丢烟头的行为不好,但在罚款之前应该先劝导,而且刚丢烟头就被逮住,像是事先埋伏好一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站前广场,此时正值学生返校高峰,广场上人头攒动。人群中,每隔几米就有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巡逻,其中一人介绍,他们是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对过往群众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

  城管科工作人员王先生介绍,去年9月,太和办事处便在昆明火车站周边区域布置了20多名工作人员,5个固定宣传点,每天从早晨7时30分至晚6时30分,重点对过往群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对于有不文明行为的群众,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采取说服教育和罚款同时进行的举措,罚款额度从5元到50元不等。如果遇到拒不服从教育、态度恶劣的,一律处以50元罚款,情节轻微态度良好的便只罚5元,甚至让他将垃圾捡起来就行。

  王先生表示,整治行为有理有据,没有不合法的地方,不存在“埋伏”等说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火车站周边的卫生环境有了很大改善。“罚款只是手段,杜绝不文明现象才是最终目的。”王先生说。 云南信息报 记者 冯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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