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5, 2010

政府拆违建 安宁市温泉镇村民欲索赔40万

  

政府拆违建安宁市温泉镇村民欲索赔40万

  让曾绍友不满的是,自家的楼拆除后,村里其他超高楼还依旧存在。记者 龚垠卿 摄

  看到自己辛苦一辈子才建起的楼被拆了两层后,曾绍友哭了。2009年7月,安宁市温泉镇珍泉村村民曾绍友建的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在封顶的第三天,就被当地政府部门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将其楼房的四、五两层拆除,造成了近40万元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表示该楼房属违法建筑,是依法拆除。

  村民 两层被拆 损失40万

  “政府如果不让盖五层的楼房,应该提前通知我们一声,等我们盖好了,他们才说房子超过政府规定的高度,要强制拆除两层,一下就损失了40万元。”村民曾绍友告诉记者,他们住在农村里,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就没听说过有限高的规定。

  曾绍友说,由于原来的老房子比较破旧并出现裂缝,再加上地基不牢,去年2月,他决定重新建盖住房。老两口用了自己一生的积蓄,还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几十万元,一共筹集了100多万,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将楼房盖好了。可是就在五楼封顶的第三天,政府部门却找到他家,说他们家楼房的四、五两层属于违法加层,应立即拆除。迫于无奈,他只好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十多天后,政府部门发现他们的拆除速度太慢,就强行把还未拆完的第四层给拆了。十多天后,曾绍友接到政府的电话,让他领拆除违法建筑的补助款。在镇政府,他领到了3.1万元的补助款,负责人说,这是补助他们请工人拆除违法建筑的费用。“我以前得罪了一些村镇领导,他们就故意来整我!而且在拆房子时,镇领导答应所有超高的房子都要拆,结果过去一年了,也没拆别的村民家房子。”

  一些亲戚也提出自己的疑问,曾绍友的房子既然是违法建筑,那么拆除时为什么会有补助款呢?村子里面很多房子都是四楼甚至五楼,为何不拆除,偏要拆他家的?亲友们还表示,他们多次找到镇领导希望给他们一个答复,赔偿40万元的损失,但一直都遭到推诿和拖延。他们已经决定,聘请律师,状告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政府 依法拆违 补过3万

  记者在珍泉村走了一圈,发现很多村民家的房子都是四层高,有几家还盖到了五楼。为何只拆除曾绍友家的房子呢?

  “这个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本来应该全部拆除,但我们从道义和人性的角度出发,只拆除了楼顶上的四、五两层。”安宁市温泉镇综合执法队的李先生说,村民建盖房子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规划,而曾绍友家的房子,既没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也没有规划许可,是村民自己私自建盖起来的房子,严格地讲属于违章建筑。在盖房初期,有关部门就前去制止过,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曾绍友并未停工,而是一直坚持盖到五楼。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规定,这种违章建筑是必须全部拆除的,但考虑到村民的实际情况,经过研究,他们只对楼房的四五两层进行拆除。当时安宁市里面有一个规定,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临违建筑,都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由于曾绍友自行拆除了一层楼房,所以政府部门还对其补助了3万元。

  “我们拆临拆违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考虑一些人性和农村的实际问题,绝对不存在‘故意整人’。”李先生称,包括曾绍友在内,当时全镇辖区内拆除了七八十家违章建筑。而村子里面现在可以看到的四层楼房,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在这次拆临拆违的范围内。

  温泉镇镇长李启春解释说,由于温泉镇属于旅游景区,在规划上也纳入安宁市主城区进行管理,从2008年6月1日开始,村民所建盖的房子就不能超过三层。但仍然有部分村民违规加层、无序加层,按照市政府拆临拆违的相关规定,一旦有违规无序加层的行为,都将进行严处的,立即对这些临违建筑进行拆除。

  记者 田钿 实习生 常红浩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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