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啸天)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的律师事务所,将被考核为不合格。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律协获悉,全市300多家律师事务所将接受2010年度年度检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事务所将根据情节,或被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此次考核的律师事务所为2011年3月3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律师事务所在外市设立的分所,在分所所在地参加年度考核。市、区属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由住所地区级司法局负责,住所地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登记为准。
据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由区司法局提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的建议,市司法局对报送的建议进行评议确定等次,并予以公示。根据规定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同时,记者获悉,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五规定,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其存在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对该所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此外,律师事务所因本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应当终止。
6000律师将接受年考
连续两年“不称职”可能被建议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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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啸天)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将由市律协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由市律协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昨天,记者从深圳律协获悉,全市6000多律师将接受执业律师年度考核。
本年度执业律师考核不分区属、市属律师所,均统一由市律协负责考核。市律协将在4月18日到29日进行现场考核审查和接收材料,并将安排10个工作小组抽查10%律师所、5%律师资料并到律师所实地验证。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律师,市律协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培训教育。同时,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将由市律协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由市律协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此外,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未达到市律协有关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规定的40个学分的,等等,将暂缓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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