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辩护辩到当事人床上 台律师涉婚外情花巨资和解

  台海网8月18日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高雄一名吴姓律师因为替林姓女子打官司,2人进而发生“婚外情”,被妻子抓奸在床,但林姓女子却动手打伤吴姓律师的妻子,双方互控伤害等多项官司;检方侦办期间,两造为顾及颜面,同意和解撤回告诉。

  据报道,经营服饰店的林姓女子因为与同居男友发生感情纠葛,其男友打民事官司,要求林姓女子归还房屋,并提起刑事窃占告诉,林姓女子找上吴姓律师担任辩护人。但2人因为常见面洽谈案情,且吴姓律师与妻子已经分居,2人情愫渐生,吴姓律师曾带林姓女子回家同住。

  而2010年3月25日凌晨,吴姓妻子返家拿东西时,发现丈夫、林姓女子衣衫不整供共处一室,随即报警并通知卢姓友人到场。员警抵达时,林姓女子认为吴姓律师的妻子已与丈夫分居,无权干涉2人交往,涉嫌动手打伤吴姓律师的妻子,卢姓友人见状,要林姓女子“小心点”,双方互控伤害、通奸、恐吓等罪。

  此外,后来双方顾及颜面,据传吴姓律师花巨资与妻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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