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9, 2010

非法营运车辆,最高可罚3万

  太原出租车行业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开始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王普荣 实习生 田天)今日起至12月31日,太原市将对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各种车辆以及出租车拒载、拼客、议价等乱象进行严厉查处。所有非法营运车辆一经查获,将按最高上限3万元处罚。

  市客运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出租车拒载、拼客问题突出。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1—8月,全市共发生出租车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99起,造成7人死亡。为擦亮“城市名片”,营造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市客运办开展这次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将联合公安、交警、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市窗口和社会反映的热点地区,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在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区域,对出租车议价、拼客、拒载、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对出租车服务质量、营运行为、车容车貌、仪容仪表进行规范检查。

  据悉,对非法营运车辆将按最高上限3万元来处罚;拒载、拼客、议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给发票的,停运整顿5天;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出租车的,停运整顿7天;车容不整、车辆卫生差、驾驶员不统一着装、不使用文明用语、乱吐乱扔的,视情节严重,最高给予停运整顿1天至3天的处罚;违章违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吊销车主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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