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9, 2010

佴家湾工商局监管“中秋月饼”市场

  

佴家湾工商局监管“中秋月饼”市场

  工商执法人员开展“中秋月饼”巡查检查 供图

  记者 韩鲁东 通讯员 关宫珊

  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官渡区工商局佴家湾分局日前对辖区内“月饼市场”进行了检查,做到市场销售的月饼都必须“来路有据可查”。

  据了解,佴家湾分局工作人员对在道路、巷道、市场等地从事月饼销售的,严把入门关,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证照方可经营;而对在农贸市场上销售月饼的,经开办方同意后,还要到分局备案登记后才可经营,工商分局对备案登记的销售点建立台帐实施动态监管。

  同时,凡在辖区内销售的各类月饼,必须三证齐全,亮证经营,严格落实“两项制度”要求,认真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确保所销售月饼质量合格。严格查处销售三无、过期、变质月饼,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销售劣质及不合格月饼的行为。

  此外,工作人员还使用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仪,开展针对中秋月饼的快速检测,适时发布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不合格或是质量出现问题的月饼,都可以拨打12315或是到就近的工商局申诉,在双节期间,工商局将由专人接听投诉电话,网格人通信通畅,确保发生投诉能够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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