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9, 2010

河北刚性机制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时足额征收

      新华社石家庄9月9日电(记者齐雷杰)从今年开始,河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实施财政代扣的办法,以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时足额征收。这是记者8日从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我国是残疾人口第一大国,全国残疾人口8300万。河北省是残疾人口大省,残疾人口达496万,占总人口的7.23%,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排全国第五位。

      根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河北省要求,各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1.5%。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了解,河北省由地税机关征收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实施8年,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却无法保障。一些单位既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缴纳就业保障金。

      为此,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安置残疾人,空缺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确实暂时难以安置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由各级财政部门从各用人单位经费中一次性扣缴。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