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广西将取消限制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等领域

      新华社南宁12月25日电(记者 董振国、王秋凤)广西今后将进一步打破民营经济发展藩篱,最大限度地取消民间投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等未禁止领域,争取在2011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0%以上。

      这是记者从24日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与发达地区相比,广西民营经济总量偏少,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力偏弱,制约了广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活力的增强。为此,广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足退够”,最大限度取消民间投资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不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措施》同时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参与发展文化产业,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此外,广西还将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资金和土地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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