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我国首次修改水土保持法遏制水土流失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赵超 姚润丰)中国的水土保持法在实施近20年后首次进行了修订。25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法律。相关人士表示,修改水土保持法的目的是通过法律形式,遏制中国日益严峻的水土流失状况,保住秀美山川。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水利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92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亟待治理的则有近200万平方公里。

  每年水土流失给中国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25%左右,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更是难以估算。

  “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水利部部长陈雷直言不讳地说,中国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国家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差距很大,加强水土保持是搞好江河治理、保障防洪安全的迫切需要。

  现实情况已证实了陈雷的担忧。今年以来,从云南贡山到甘肃舟曲,重特大泥石流灾害频发,中国公众正高度关切水土保持问题。

  治理水土流失,政府如何作为是成败的关键。这次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首先强化了地方政府在水土保持上的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与政府工作考核和评价直接挂钩,明确规定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这部法律还强化了规划和预防的重要性,力图将水土流失扼杀在萌芽状态。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要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后就要严格执行;进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也必须在建设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加大处罚力度是这次修改水土保持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比如对于导致草原退化沙化加剧、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发菜采集行为,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为违法行为,并将处以重罚,不但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将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将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产使用等行为,也将被处以重罚,最高罚款金额达到50万元。

  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透露,中国政府已明确未来五年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长江中上游、黄河中上游、西南石漠化、东北黑土区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力度将加大;启动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南方崩岗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2万多条,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22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侵蚀量3.68亿吨。

  这部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律能否在其中有效发挥作用将有待考验。陈雷表示:“中国人口众多,山丘区面积比重大,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成因复杂、危害严重,解决历史欠账,不添发展新账,是水土保持的重要任务。今后,中国政府必须进行全民动员,各履其责,各尽义务,这样才能携手共建秀美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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