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4, 2011

22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 加价售车侵害消费者权益

  东方网3月1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加价售车或变相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昨日,上海、北京、天津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联合发布“3.15维权观点”。同时,22家维权单位联合昨向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建议书,呼吁机票所有信息要加注中文。

  “维权观点”指出,汽车加价款是急于提到紧俏车型的消费者,为超越排在前面的购车者额外支付的一笔“加急补偿费”,或称“加塞儿费”,导致正常排队人等候时间延长,提车时间推迟,使用权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所以加价款应作为对正常排队不能及时提车的消费者的“补偿费”,其权益属于正常排队的消费者。经销商将这笔费用塞进腰包,变相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加价售车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的规定,理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销商利用职务便利提前将车拿给“加塞儿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收受商业贿赂。

  昨日,市消保委还推出“消保委帮您找——家装服务”和“消保委帮您找——家具服务”两大平台,8家家庭装饰企业和10家家具企业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