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常州12315去年共接到商品消费投诉1521件,其中家用电器、通讯产品、装修建材、食品、家居用品位居前五位。接到服务类投诉698件,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洗涤染色、电信、文化娱乐。
通讯产品投诉排第二
黄女士花5300元在溧阳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却发现手机没有入网许可证。于是,黄女士将手机送去检测,结论显示“无进网许可标志”。商家见到检测报告后,承认这部手机手续不齐全。工商部门认为,商家的行为已属欺诈,按“退一赔一”的规定,商家退还黄女士5300元,再赔偿5300元。
昨天,记者从常州消协了解到,有关手机等通讯产品的投诉已成为近年来的投诉热点。去年,常州消协共接到通讯产品投诉187件,位居商品消费投诉第二位,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2.29%。
教育培训预付消费风险大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短期培训的方式来提升自己,但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据统计,常州消协去年第三季度接到的投诉量比2009年同期增长266.7%。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社会上的各类培训机构的根本目的大多是获取利润。因此,消费者在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时首先要审查合同。此外,作为学员,在自身努力的前提下,应当对培训机构履行培训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培训机构履行培训义务,并注意保存培训机构没有履行培训义务的证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最终解释权”令人纠结
不管是节假日商场搞促销,还是平时的会员卡、抵用券、优惠卡、折扣券,大家经常会在小角落里看到“最终解释权”的字样,而当消费者与商家产生争议时,商家往往以此来逃避应负的责任。去年,常州消协也遇到不少此类纠纷。
工商部门表示,去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已颁布实施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商家采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得免除商家的责任,经营者不得以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一旦购买,所售商品概不退还”等此类条款均属霸王条款,当遇到这种条款时,市民完全可以说不,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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